如皋市教育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来源: 如皋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0-02-25 16:27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决策部署,巩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成果,持续深化综合治理,按照《如皋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如皋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皋安委〔2020〕1号)要求,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安全风险和重大危险源得到管控。危险化学品安全基础进一步夯实,应急救援能力进一步加强,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有效防范遏制较大以上和有重大影响的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

二、治理任务

进一步明晰学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强化各镇(区、街道)教育管理中心的监管,消除监管漏洞和盲区。管控危险化学品采购、储存、使用和废弃处置等各环节的安全风险。排查整治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等领域的安全隐患,全面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水平。

三、组织领导

教育局成立由分管局长任组长,局办公室、财审科、基教科、基建办、职社办、电教装备室等相关科室组成的如皋市教育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根据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做好全市学校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的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电教装备室。各市直学校,各镇(区、街道)教育管理中心也要相应成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做好所辖学校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四、时间进度和工作安排

全市教育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从2020年1月开始至2020年12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1月至2月)。各市直学校,各镇(区、街道)教育管理中心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细化措施,部署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2.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1月至9月)。各市直学校,各镇(区、街道)教育管理中心认真组织实施,定期开展督查,及时解决问题,确保按期完成。

3.总结提升阶段(2020年10月至12月)。各市直学校,各镇(区、街道)教育管理中心总结经验成果形成总结报告报送市局电教装备室。

五、治理内容及工作措施

1.全面摸排风险和重大危险源。全面排查各地各校危险化学品采购、储存、使用和废弃处置等各环节的安全风险,结合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排查、危险化学品使用风险评估和现实管理状况,建立完善危险化学品清单、重大危险源档案、废弃处置档案及安全风险分布档案。

2.全面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修订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在建成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合格镇(学校)的基础上,进一步按照规范做好各项工作,严格整治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安全隐患。充分借助安全监管部门专业力量,统筹协调、规范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加强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宣传贯彻,注重正面引导,开展多种形式的危险化学品安全宣传普及活动,不断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与对危险化学品的科学认知水平。

4.进一步落实行业主管部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责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根据属地政府部门的统一部署,完善教育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与安全监管部门建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信息共享机制,配合做好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建设工作。

5.严格规范督促检查。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依托专业力量,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督促检查,规范检查内容,完善检查标准,提高督促检查的专业性、精准性、有效性。

6.支持加强专业人才培养。继续加强对相关采购、实验室(危化品)管理人员的培训,提升人员的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平。

六、开展2020年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检查

1.工作要求。

按照南通市政府和教育局通知要求,重点对我市教育系统危险化学品管理使用及其安全隐患开展专项检查和整治,全面深入开展安全教育,排查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落实安全措施,完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一步健全教育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和长效工作机制,提升安全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强化安全风险意识和能力,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和有重大影响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事故发生,确保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

2.检查范围和重点。

检查范围包括化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采购、保管、使用,固体、液体、气体化学废弃物处置等。

检查重点包括但不限于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品。检查内容包括责任机制落实情况、资质和基本设施运行情况、管理制度建立和运行情况、安全知识和操作规范培训情况、废弃危险品处置情况、应急预案设立情况等。

3.具体安排。

本次教育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工作,各市直学校,各镇(区、街道)教育管理中心按照属地原则负责组织,可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具体实施。

(1)各校自查自纠阶段(2020年5月底前)。

各市直学校、各镇(区、街道)教育管理中心按照要求进行部署动员,结合自身实际,参照《如皋市教育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专项检查对照表》(见附件),组织力量对本镇(区、街道)所辖管学校危险化学品储存室和相关实验室进行全面检查和自查,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强化安全措施,制定完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各单位对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建立台帐,及时进行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计划和整改期限并确保整改前不出安全责任事故。

各市直学校,各镇(区、街道)教育管理中心分别对应《如皋市教育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专项检查对照表》所列项目,认真开展自查整改,于2020年6月5日前将检查对照表及整改情况报局电教装备室备案。

(2)现场检查阶段(2020年6月至9月)。

市局结合新学期开学工作检查和“十一”国庆安全检查,对各地各校危险化学品管理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具体安排另行知。

七、工作要求

各市直学校,各镇(区、街道)教育管理中心要高度重视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要加强协调配合,明确工作责任,切实做到人员落实、任务落实、责任落实,做好自查自纠,积极落实整改,加强宣传引导和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理念,全面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确保教育系统持续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