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教育局
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组织开展第十三个“5·10”思廉日活动的通知
来源: 如皋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0-04-29 15:01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市直学校党组织,各镇(区、街道)教育党总支,教育局直属机关党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和省、南通及我市纪委全会部署,切实加强对本系统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的廉洁教育,营造反腐倡廉的浓厚氛围,构建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根据市纪委监委工作部署,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内组织开展第十三个“5·10”思廉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坚定理想信念、筑牢纪法底线”为主题,以道德教育、纪法教育为重点,开展思廉日系列活动。

二、参加对象

教育系统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

三、具体活动

各单位要围绕“坚定理想信念、筑牢纪法底线”这一主题,结合单位实际,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5·10”思廉日宣传教育活动。

(一)我见我闻·我要廉——接受廉政实景教育。发挥好南通市党风廉政教育基地、如皋市党风廉政教育馆功能作用,开展廉政实境教育。“5·10”思廉日期间,南通市新建成的党风廉政教育基地将开放使用,各单位可通过南通市纪委监委网站、“清廉江海”微信公众号网上预约参观。如皋市党风廉政教育馆设在市委党校,预约参观联系人宗慧敏(联系电话:15962807803)。通过座谈讨论交流等方式,深化教育效果,促进广大党员干部牢记法纪红线,自觉做到廉洁从政、廉洁从业。

(二)我宣我讲·我要廉——自主讲授微型廉课。各单位组织党员干部积极发挥廉洁教育中的主体作用,自主开展“我是法纪主讲人”微廉课,用小切口讲述遵纪守法大道理,用小故事诠释全面从严治党大逻辑,精品微型廉课时长不超过20分钟,各单位(镇〈区、街道〉以教育管理中心为单位)请于5月18日前向局党群科报送1份微型廉课教案(含PPT课件)和讲课音频材料(发至邮箱:rgjyjcs@163.com),局党群科将择优报送市纪委录制成微电子书。

(三)我创我评·我要廉——评选廉政视频活动。南通市纪委牵头组织开展“亲情廉语”微视频作品征集与投票推荐活动,各单位要发动广大党员干部、教职员工及学生家长积极参与,为我市优秀作品投票点赞。同时要发挥各单位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宣传阵地作用,宣传展播优秀微视频,展现“亲情廉语”对廉洁自律的影响,扩大“亲情廉语”的传播力和感染力。

(四)我学我测·我要廉——网上廉政知识测试。集中组织开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网上测试。坚持以考促学、以学促廉,掀起学习党纪法规新高潮,实现纪法教育向全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全覆盖。网上测试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至31日,具体操作步骤为:登录南通市纪委监委网站(www.ntlz.gov.cn)首页,点击页面右侧 “党纪法规测试”栏目,点击“南通市党员干部党纪法规考试平台”,输入个人相关信息,输入考试码为:6427,登陆“专题考试”,进行网上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60分钟(未注册人员需先行注册)。

(五)我学我悟·我要廉——学习纪委全会精神。2020年1月份,中央纪委全会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近日,省、南通及我市纪委全会相继召开,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以及中央纪委全会精神,纵深推进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部署。5月份全市遵守纪律教育要组织党员及公职人员系统深入学习各级纪委全会精神,做到准确把握形势任务,全面知晓工作部署,不断增强担当尽责、改进作风、廉洁自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四、活动要求

1.思想重视,周密组织。各单位要把开展“5·10”思廉日活动作为加强党风廉政教育的重要抓手,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制定方案,周密组织安排,狠抓工作落实。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参加教育活动,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引向深入,使全体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真正做到自我净化、自我提升。

2.统筹协调,注重创新。各单位要立足工作实际,与中心工作结合起来,科学统筹协调,正确处理工学矛盾。除了规定动作外,要结合自身的特点和优势,创造性开展活动,丰富形式载体,切实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广泛宣传,提炼特色。各单位要充分运用各类宣传媒介进行广泛宣传,展示教育系统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廉洁从教的清正风采;及时总结、捕捉亮点、提炼特色,向权威媒体积极投稿,延伸活动效果,并将录用情况报局党群科。

                                                      中共如皋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