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交通局
索引号: 71159313X/2019-00067
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通知
发布机构: 如皋市交通运输局
文号: 皋交发〔2019〕85号
成文日期: 2019-04-09
发布日期: 2019-04-15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
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
来源: 如皋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19-04-15 16:07 累计次数: 字体:[ ]

皋交发〔2019〕85号


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2019年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点》的通知和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现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总体安全感,坚持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相结合,为交通运输系统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

按照《2019年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点》的要求,紧密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规则、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实施,力争通过全局上下不懈努力,使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环境明显优化。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工作内容

加强线索摸排,配合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依法严厉打击全市交通运输领域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重点行为:

1、在交通建设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长期把持控制管养领域实际施工和破坏、偷盗公路附属设施违法行为,以及煽动群众或组织社会人员闹事的涉黑涉恶势力;

2、在道路客运领域通过不法手段长期非法营运、扰乱客运市场秩序涉黑涉恶势力;

3、在公交、客运、出租车行业,拒不配合行政检查和执法,并纠集社会闲散人员甚至雇佣“打手”对检查执法人员进行人身威胁的涉黑涉恶势力;

4、在车站有组织性的拉客团伙组织,长期从事非法营运中介服务,攫取利润,对正规出租车、网约车经营者及从业人员进行恐吓、威胁,严重扰乱正常营运秩序的涉黑涉恶势力首要分子及骨干力量;

5、以假冒出租车从事客运经营,企图以假乱真,干扰正常营运秩序,且经营活动具有团伙性质,对抗执法人员检查,甚至采取暴力、胁迫手段围攻、殴打执法人员的涉黑涉恶势力;

6、不通过正规途径合法合理反映诉求,而是通过缠访、闹访、罢工、停业、堵门、堵路,甚至围攻政府机关等非法途径、手段反映诉求的涉黑涉恶势力;

7、在交通工程建设、道路设施管养招投标、交通运输行政审批等领域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公职人员以及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失职失责或干扰和妨碍涉黑涉恶案件调查处理的工作人员;

8、组织煽动在征地拆迁中进行“抢栽、抢种、抢建”、恶意索要补偿费、无故阻碍施工、干扰施工单位正常取料等违法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整合举措资源,组织精干力量开展自查和迎检,凝聚迎检工作合力。要根据方案要求,结合实际,细化自查内容,督促指导本单位工作开展,及时发现问题、短板,通过自查督导压实责任、推动工作。

(二)强化问题整改。要深入基层一线和重点领域,紧扣六个方面督导重点,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防止自查自纠、督查调研“走过场”。对在上级调研督导和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要迅速整改,及时反馈,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暴露出来的问题要举一反三,完善制度机制,增强预防黑恶犯罪的能力和水平。

(三)要注重在解决群众诉求、清理信访积案、化解社会矛盾工作中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广泛收集黑恶势力犯罪线索,把每一起举报、投诉、线索都查清楚。要加强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情报信息的搜集、录入和管理,定期分析研判,全面掌握涉黑涉恶人员和案件情况,将重点嫌疑对象纳入工作视线,及时跟进,及时上报。

(四)加强宣传,利用宣传栏、公交车、出租车电子屏幕,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力度。切实加强舆论引导,做好法律政策宣讲,进一步发动人民群众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顺应群众意愿、得到人民群众认可。

(五)强化深挖彻查工作措施。把打击“保护伞”作为专项斗争下一步主攻方向和衡量斗争成效的重要标准,对每一起涉黑涉恶案件都要做到深挖扩线、除恶务尽,必要时通过采取提级办理、异地办案等措施,坚决排除干扰,彻底摧毁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利益链””保护伞”。严格落实省纪委监委、省委政法委共同下发的《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严肃查处黑恶势力“保护伞”的指导意见》,准确把握10种具体情形及“保护伞”认定、处理标准,在准确定性的基础上,依法依纪作出处理。


如皋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4月9日


如皋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9年4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