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交通局
索引号: 71159313X/2023-00113
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通知
发布机构: 如皋市交通运输局
文号: 皋交发〔2023〕58号
成文日期: 2023-04-28
发布日期: 2023-04-28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印发2023年如皋市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关于印发2023年如皋市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 如皋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3-04-28 15:54 累计次数: 字体:[ ]

关于印发2023年如皋市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市属交通各相关单位、局相关科室:

现将《2023年如皋市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做好贯彻落实。

如皋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4月28日



2023年如皋市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落实“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之年,是交通强国试点和交通运输现代化示范区建设深入推进之年。今年全市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省市各级关于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以构建新型监管机制为主线,以“信用交通城市”建设为载体,聚焦信用和业务深度融合,健全信用管理制度体系,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应用,规范从业主体信用评价,强化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与服务,依法依规开展守信激励和失信约束,培树“信易+”服务品牌,推进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交通强国试点和交通运输现代化示范区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一、完善交通运输信用制度体系建设

1、学习贯彻省市信用建设政策。推动学习贯彻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信用管理规定》及上级关于信用体系建设的相关制度规定和要求,全面落实《江苏省交通运输行业信用管理办法》《江苏省“十四五”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发展规划》《2023年南通市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牵头部门:局办公室、法规科;完成时限:全年)

2、健全行业信用管理工作机制。根据当前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运转情况,对原有的相关工作机制和职责分工等进行细化明确,调整交通信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形成分工明确、规范有序、科学高效的工作机制。加强与市信用办等政府相关部门及社会机构协同合作,全市交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统筹领导、组织部署及推进落实更加顺畅、有效。(责任部门:局办公室、法规科;完成时限:全年)

3、全面梳理行业信用管理制度。结合如皋交通实际,不断健全交通运输行业各版块、各领域及各专项信用管理的内部制度体系,对职责分工及处理规则进行细化明确。整理归集省市各级、市局及相关单位出台的信用管理制度、文件及方案等形成文件汇编电子版。(责任部门:局办公室、法规科;完成时限:8月底前)

二、推进信用信息归集共享

4、提高信用信息数据报送及时性、合规率。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加大数据报送频率,提高业务人员信息录入规范意识,及时发现整改问题数据,确保信息合规率98%以上,力争100%,杜绝严重迟报数据。强化“双公示”信息数据报送质量,优化执法系统数据推送规则,对简易程序作出的处罚信息和对个人作出的处罚信息予以过滤,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责任部门:交通审批窗口、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如皋大队) 积极参加省交通运输信用信息系统应用培训,加强“两客一危”、超限超载、污染防治、港口经营等重点领域的信用归集,为信用应用提供数据服务。加强荣誉表彰、失信行为、信用承诺等信用信息记录、公开、共享。做好监管预警信息归集和应用。(责任部门:局运输管理科、港口科、工程科、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如皋大队;完成时限:全年)

5、做好信用信息报送工作。根据省市政务信息公开要求,按照“谁产生、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做好“信用交通江苏”、“信用南通”(“南通市公共信用信息市县一体化平台”)及局官网等网站的信息发布,加强网站信息录入审核维护的正确性和规范性,杜绝错别字,避免不规范表述,提升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准确性和规范性。(责任部门:局办公室;完成时限:全年)按照南通市局要求由牵头科室扎口做好信用信息推送,其他相关科室、单位每月24日前及时报送信用工作动态信息(不少于300字),扎口科室按要求报送其他信息和材料。(牵头部门:局法规科,责任部门:局运输管理科、港口科、工程科、交通审批窗口、工程科、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完成时限:全年)

6、强化信用归集和信用数据分析应用。扩大信用信息归集覆盖面,加强推进在“两客一危”、网络平台、水上交通、超限超载治理、港口和船舶污染防治、交通建设养护工程、港口经营等重点领域信用信息归集。充分发挥数据对信用监管的支撑作用,通过数据分析发现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掌握市场主体经营情况及其规律特征;对接各业务系统,开展信用风险监测与预警,实现信用状况、信用风险和预警信息的便捷查询,及时提醒和主动反馈,落实依据信用评价结果及信用数据分析实施差异化监管和精准化监管,探索信用监管应用新场景,形成数据分析应用案例。(责任部门:局运输管理科、港口科、工程科、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如皋大队;完成时限:全年)

三、拓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与服务

7、积极开展信用评价和信用状况认定。完成建设市场、运输市场、港口经营等领域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2022年度信用评价工作和2023年动态评价工作,推行从业主体信用评价机制,规范实施违法行为累积记分,确定差异化监管层级,为依法依规实施差异化监管与服务提供基础性支撑。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等领域,要推动第三方信用报告试点应用。(牵头部门:局运输管理科、港口科、工程科,配合部门: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如皋大队;完成时限:一季度完成年度评价,全年动态评价)

8、研究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充分应用企业主体社会信用、交通运输行业评级评价等信用信息,在运输市场、综合执法、建设工程、港口、安全环保等领域,研究制定分级分类监管方案。深化“一体化+智慧执法+信用监管”综合执法新模式,结合“双随机、一公开”落实分级分类监管应用,对信用等级较好的企业,实施一般监管,对信用等级较差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推进普通公路日常养护领域信用评价机制建立,开展科技项目信用评价。(责任部门:局工程科、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如皋大队;完成时限:全年)

9、深化信用承诺制应用。建立信用承诺清单制,进一步明确承诺制应用范围和使用原则。推进在交通工程建设、行政审批、专项资金申请、科技项目立项申请、招投标、行政执法、信用修复等重点领域开展信用承诺应用,落实承诺信息记录,建立履约践诺监管信息闭环管理机制。探索大件运输许可“信用+承诺+批量”行政审批新模式。(责任部门:局工程科、财审科、运输管理科、港口科、交通审批窗口、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如皋大队;完成时限:全年)

10、继续深化“信易+”惠民便企应用场景。全面拓展各领域“信易+”惠民便企激励场景,挖掘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打造推广应用成效突出的“信易+”服务品牌,宣传展示信用手段发挥惠民便企、助企纾困作用,择优推荐上报参加年度“十大案例”评选。(责任部门:局运输管理科、港口科、工程科、交通审批窗口;完成时限:全年)

11、持续开展失信专项治理工作。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开展信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规范清理行政处罚公示信息,帮扶失信主体及时申请信用修复,推进落实“两书同达”机制。开展交通运输领域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持续开展网约车平台定价机制、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非法营运、超限超载等行业重点领域监管,加大对失信主体监管和惩戒力度。(责任部门:局运输管理科、港口科、工程科,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如皋大队;完成时限:全年)

四、积极推进“信用交通城市”建设

12、推进落实“信用交通城市”建设。完善工作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工作台账。统筹“信用交通城市”建设,制定年度建设计划(工作要点),扎口建设管理,对接协调相关部门。充分征询市信用办意见,编制完成本地区“信用交通城市”建设方案,开展“信用交通城市”建设。依据评价标准和指标对本地区“信用交通城市”建设进展和成果开展自查评估,形成年度总结报告报送市局。(责任部门:局法规科;完成时限:方案4月底前完成;年度总结报告12月15日前完成 )

五、推进“信用交通城市”示范工程建设

13、培育“信用交通城市”建设示范工程案例。依托“信用交通城市”建设的开展,结合本地实际,围绕交通行业信用制度建设、数据归集、监管应用三大体系,积极探索、创新、实践、推进信用交通示范工程建设和信用信息应用,总结各业务领域的主要做法、经验成效等,形成可复制、推广、借鉴的示范案例。(牵头部门:运输管理科、港口科、工程科,配合部门: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如皋大队;完成时限:全年)

六、强化行业诚信氛围营造

14、持续推进政务诚信建设。依法依规做好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推进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推进交通运输政务服务“全省通办”、“通城通办”,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进一步深化交通运输“证照分离”改革,推进落实“一网通办”“一件事”等“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责任部门:交通审批窗口)依法依规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围绕建设“有诺必践、取信于民”的诚信政府,通过组织开展公开承诺、诚信教育等系列活动,不断提升政府和公职人员诚信意识、法治意识和服务意识,提升政府公信力。(责任部门:局办公室、法规科;完成时限:全年)

15、开展诚信文化宣传教育。组织开展“诚信春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实践教育月”“信用交通宣传月”等活动,加强诚信文明出行宣传教育实践活动、诚信文明车(船、港、站、路)和示范窗口教育活动等主题宣传。组织信用管理专题培训。及时总结、报送、宣传信用监管典型案例。各行业部门及单位对各自领域所辖企业至少开展一次诚信文化教育及信用修复等知识培训,通过开展主题演讲等多种形式的活动,弘扬诚信文化,普及信用知识,引导企业建立企业信用管理规范,加强自身信用建设。(牵头部门:局运输管理科、港口科、工程科,配合部门: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如皋大队;完成时限:全年)

16、持续培树行业诚信典型。在全市交通运输领域培树诚信企业家、诚信企业,广泛开展选树诚实守信道德模范等活动,推出一批诚信人物、诚信群体,并通过深入发掘和宣传行业诚信典型事迹,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扩大影响力,引领全社会重信守诺。积极组织我市交通行业参与申报第四届(2021-2022年度)全省交通运输行业诚信单位(集体)和诚信个人评选。(牵头部门:局法规科,配合部门:运输管理科、港口科、工程科;完成时限: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