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交通局
关于调整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的公示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道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源头治理工作的通知》(交运发[2020]355号)及省、市相关文件要求,为进一步遏制超限超载运输行为,现结合我市实际,决定调整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并向社会公布,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公示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至2022年6月2日。举报电话:0513-87300085。
附件:如皋市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名录(第四批)
如皋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