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交通局
如皋市2023年农村公路桥梁改造工程监理项目
来源: 如皋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3-08-02 15:29 累计次数: 字体:[ ]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如皋市2023年农村公路桥梁改造工程监理项目

项目编号:JSZC-320682-NTZX-C2023-0002

预算金额:42.23万元

最高限价:监理费率不得高于3.52%,最终结算价格按照审计价*成交费率结算实际监理费,实际监理费不超过42.23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视为无效响应。

采购需求:主要对如皋市2023年农村公路桥梁改造工程进行监理服务,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合同履行期限:29个月,其中施工期5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项目类型:服务。

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二、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提供的,按无效响应处理;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享受价格扣除优惠。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4.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乙级或以上监理资质。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条件: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提交响应文件时,须提供证书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近1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须提供社保缴纳名册(名册中包含拟派项目负责人);新成立企业距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3)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要求:项目组成员不得少于2人(不含项目负责人),其中专业项目管理工程师1人(提供有效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监理员1人(提供专业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证书),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5.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供应商的正式员工)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响应文件及采购文件中要求备查的原件至采购活动现场。提交响应文件时,须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近3个月(连续)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须提供社保缴纳名册(名册中包含拟派项目负责人);新成立企业距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6.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信用江苏(http://www.jscredit.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以评审过程中现场网络截图为准。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潜在供应商须登录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

四、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民服务中心四楼)B413室

注意:响应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交通堵塞、停车难等诸多因素,提前做好相应准备和应对措施,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8月1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民服务中心三楼)C30X室竞谈(磋商)X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当面磋商形式,可能会根据磋商情况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

2. 磋商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免收

3.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如皋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如皋市行政中心B座三楼

项目经办人姓名:刘赟

项目经办人联系方式:13773842001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南通众信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如城街道志颐路丰泽怡园西大门B20商铺(聪锐教育隔壁)

项目经办人姓名:汪小燕

项目经办人联系方式:15962707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