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交通局
丁堰镇交通运输综合服务站改造工程项目--协议采购文件(工程)
来源: 如皋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2-08-15 15:07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名称:如皋市交通运输局

项目名称:丁堰镇交通运输综合服务站改造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320682-2022-08-0048

预算金额:人民币43.1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43.1万元

采购方式:协议采购

工期:签订合同后50日历天完成。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响应供应商须为如皋市网上商城(如皋市自行采购平台)“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协议采购库内供应商,提供截图。

(三)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响应供应商授权代表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授权书。

三、项目需求:

(一)项目简介:丁堰镇交通运输综合服务站改造工程项目

(二)采购内容:

1.对丁堰镇交通运输综合服务站停车场场地进行维修,同时对排水设施进行完善,停车场占地总面积约1520㎡,其中绿化部分占地面积约650㎡,场地部分占地面积约870㎡。

2.对丁堰镇交通运输综合服务站室内进行装修,墙面涂料出新以及室内外的党建文化宣传,室内面积约400㎡,外墙正立面150㎡。

详见附件1:工程量清单,附件2:施工图,附件3:效果图

响应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自行踏勘现场,清单中如有描述不到的参考现场实际情况,均须包含在综合单价报价中。成交供应商进场后不得以不了解现场为由提出增加费用的要求。

(三)合同履行期限:

1.签订合同后50日历天完成,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服务要求

1.施工及安装要求: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执行国家通用要求,按工程量清单、施工图、效果图及采购文件要求按时完工交付。

2.工程质量合格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施工期间的水、电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3.成交供应商所用所有材料均须有产品合格证且进场须经采购单位验收,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同意后方可进场,否则按照违约处理。采购单位有权拒绝不合格且没有合格证的材料及产品进场。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人提供的材料和设备进行复检,成交人应予以积极配合,对不符合设计要求及验收规范的材料和设备,有权终止使用,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成交人承担。

4.成交供应商必须按不低于采购文件要求的材料质量及技术要求等标准供货、施工、安装等。

5.成交供应商安装中必须按时清理场地,垃圾必须清理离场。竣工时对施工场所全面打扫。

6.成交供应商在项目实施中做到项目负责人全程现场管理。

7.成交供应商在项目施工中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法规、规范和现场采购人的规定,督促现场施工人员规范操作,采取严格有力的安全防护措施,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包括施工现场防护等),确保施工安装的人身安全,确保出入人员及车辆安全。相关专业技术岗位必须持证上岗,并接受采购人的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一切安全责任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负。

8.成交供应商必须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噪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如因成交供应商的原因,导致扰民投诉及相关部门罚款的,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处理,费用自理。

9.成交人不得拒绝完成采购人在项目实施地点范围内变更或要求增加的工程内容。

10.供应商对服务缺陷不予更正,采购单位有权另请其他单位更正,所发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11.成交人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工程技术要求及有关工程施工规范、规格和标准施工,并接受采购人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管理。无论是否进行并通过了各项检验,均不解除成交人对自己承包的工程的质量所负的责任,除非质量问题是由非成交人原因引起的,而此类质量问题成交人须及时通知采购人。

对造成质量未达到约定标准双方都有过错的,按各自责任大小承担损失。具体由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提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或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双方对质量评定意见不一致时,由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进行质量评定。

12.质量要求:合格;施工前需提供合格样品,需保证合同项目下所用材料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需与提供的样品一致且经检验是合格的。需按图纸设计要求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工完料尽,满足相关施工验收标准。

(五)缺陷责任期:自竣工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贰 年。在工程保修期内,成交人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以及工程质量保修书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六)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满足江苏省、南通市等安监部门安全文明生产的要求,做好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

2.建立安全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工地班前活动制度、文明施工检查制度。

3.成交人应严格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采取安全措施、组织施工,如发生事故,责任概由成交人承担。

4.成交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责。成交人在工地现场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

5.工程施工前和施工中,成交人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技术进行交底;成交人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现场周边及主要通道的安全防护措施及其它有关法规要求的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经本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报采购人代表批准后实施。

6.工程施工前,成交人应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要求,制定安全施工标准及要求,负责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的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7.工程施工前,成交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特别是垂直运输机械)、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进场安装经有权部门检测合格签字确认后方可使用。

8.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9.成交人对因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成交人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10.成交人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标志。

11.成交人负责施工期间施工区域内的安全保卫工作,包括在施工区域内提供和维护有利于工程和公众安全和方便的灯光、护板、格栅等警告警示信号和警卫。

12.成交人应对现场作业、施工方法及所施工工程的完备性、稳定性和安全性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承担对工程的稳定、完整、安全、可靠及有效运行所必需的全部工作及相关费用。

13.在施工期间,由于非采购人原因造成的事故,成交人需承担全部责任及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造成事故严重或多次造成事故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拒付工程款。

14.环境保护:成交人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列明环境保护的具体措施。在合同履行期间,承包人应根据《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关于把环境保护纳入合同管理的通知》(通建工〔2018〕97 号)文的要求,履行好相关责任和义务:①工程项目部应建立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各级管理人员扬尘防治责任制,做好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工作;②承包单位应对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负总责,明确环境与卫生管理的目标和措施,按合同要求约定和监理人指示,接受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监测和检查,做好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工作;③承包人应当规范现场施工秩序,实行标准化管理,施工场地(现场)干净整洁,材料堆放整齐,施工便道、道路、材料堆场和加工场进行硬化处理,现场围挡设置安全性和标准化。

15.在施工过程中,须加强绿色建造与环境管理,做好扬尘防治工作,减少噪声污染。本工程位于城市核心地段,各潜在响应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充分考虑城市交通、文明创建等客观因素对工期造成的影响;成交人自行负责材料堆场设置,严格按城区管理要求妥善处置废弃建筑材料和多余土方,同时做好项目施工期间噪音降低、扬尘洒水、现场污染源控制等环境保护措施,以及施工现场全线标准化围挡和美化等文明施工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周边住户、店铺以及日常交通的影响,做好安全文明施工。

四、报价要求:

(一)总价报价,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工程范围、工程规模、工期要求、技术要求、工程量清单等是响应供应商报价的基础,响应供应商在报价中所报的单价和合价,以及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均包括现场所有拆除相关费用;材料、运输、施工、安全、垃圾清运、税费、技术措施费、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设计费等一切与之相关费用;工程类的直接费、间接费、措施费、规费、税费等一切费用等。

(二)响应供应商应按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响应供应商未填报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采购人将不予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

(三)报价方式:本工程项目采用固定单价报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必须充分考虑货物及施工期间人工、机械、各类建材及施工期间国家政策等风险。所报价格包含主材费、施工费、安装费、管理费利润规费及税金等全部费用,结算时除发包人要求变更外,单价一律不作调整。

注:1.因采购人要求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项目或其工程数量发生变化时,按照下列规定调整:A.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按照固定单价执行。B.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项目增加由响应供应商提出,其相应综合单价(除税价格)由承包人提出,其相应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江苏省建筑工程计价表》(2014年)、《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表》(2014年)、《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以及相应补充规定和南通市有关规定确定,材料价格执行施工期间信息指导价(认质认价除外),计算工程造价后,按成交价与标底价的同等下浮率下浮(扣除暂列金后的下浮费率)。

2.响应供应商所报价格中包含本项目施工中的所有措施项目费用,提请响应供应商自主踏勘现场,按照建筑工程施工的相关规范要求综合考虑本工程所需的全部措施项目,结算时不作调整。在施工过程中如因施工组织设计不符合实际需要、不完善、计算错误等原因导致修改,或是应监理工程师合理指令作适当调整时,结算时均不作调整。

3.响应供应商报价应根据本单位掌握的材料价格信息,结合企业综合情况自主报价,同时要充分考虑材料价格升降等风险因素,竣工结算时所报单价不得变动。

4.本工程计税方式为一般计税方法,响应供应商必须在报价中根据自身管理水平、材料采购及机械配备等因素,考虑实际可抵扣进项税,合理确定增值税应纳税费率进行自主报价。营改增相关要求及内容详见财税【2016】36 号文、建办标【2016】4 号文、苏建价【2016】154 号及附件。税率及相关规定详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详见苏建函价〔2019〕178 号)”。响应供应商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自主报价。

五、结算及付款方式:

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的80%,缺陷责任期(贰年)满且无质量问题付清余款,所有未付款不计息。

每次支付前,须采购人当年验收合格后方可结算,同时提供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

六、响应文件的组成(一正两副密封在一个档案袋内):

(一)响应供应商的资格审查资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承诺书(格式见附件)、如皋市协议采购库内供应商网络截图、其他必要证明材料。

(一)报价文件:报价表、工程量清单,加盖供应商公章。

七、评审方法

评审方法:最低评标价法

(一)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二)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三)当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时,或者经评审合格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可以决定直接转现场议价,也可以终止本次采购活动。

八、文件接受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2年08月1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如皋市如城街道惠政路269号纪庄大楼9层开标室

九、参加协议费用

(一)本项目报名费人民币叁佰元(300元)。在报名时现场缴纳。

(二)采购代理服务费

1.采购代理服务费以成交价为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100万元以下部分,费率为1.5%;100万元(含)~ 500万元部分,费率为1.1%;500万元(含)~ 1000万元部分,费率为0.8%;1000万元(含)~ 5000万元部分,费率为0.5%;)分段计算后汇总,不足叁仟按叁仟元计取,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本项目预算中包含此费用,投标供应商在报价中需考虑此费用的代付,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2.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将采购代理服务费汇入采购代理机构公司账户。

(1)收款单位名称为:南通泾天纬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账户号码:32050164723600005459;

(3)开户行:建设银行如皋支行,行号:105306200016;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名 称:如皋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如皋市行政中心B座三楼

联系方式:13951429858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南通泾天纬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如皋市如城街道惠政路269号纪庄社区大楼9层

联系方式:丁玉娇;0513-87610696

(三)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婧

电  话:13951429858

十一、议采购响应文件

封面

协议采购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

计划编号: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

联系电话:

年月日

一、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项目名称:____________项目编号:____________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手机):

代理人(被授权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手机):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代理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意:代理人(被授权人)必须提供身份证原件。

承诺书

致: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

根据贵方的协议采购文件(项目编号:),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代表(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项目协议采购的有关事宜。我单位郑重承诺:

1.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我单位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我单位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江苏(http://www.jscredit.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我单位具备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如上述承诺含有任何虚假,我单位放弃成交资格,并承诺依法依规接受处罚。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 期:年月日

二、报价函(原件)。

报价函(按清单报价,格式自拟)

三、现场踏勘确认函

现场踏勘确认函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贵单位(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采购文件的要求。我方已于年月日自行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勘察,我公司现就现场勘察情况做如下承诺:

1、经现场勘察,我方已熟悉与该项目相关的物业管理现场、现场周围交通道路等所有情况。

2、我方承诺自行承担本次现场勘察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并承担勘察现场的相关责任和风险。

3、我方承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的要求。

                                      响应供应商:(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