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交通局
如皋市全国“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迎检环线安全生命防护
来源: 如皋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3-07-17 15:26 累计次数: 字体:[ ]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如皋市全国“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迎检环线安全生命防护

计划编号:320682-2023-07-0058

预算金额:134.0826万元

最高限价:134.0800万元

采购需求:如皋市全国“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迎检环线安全生命防护,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 项目需求”。

工期:2023年7月22日-2023年7月31日;缺陷责任期:两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项目类型:工程。

项目所属行业:建筑行业。

二、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提供的,按无效响应处理;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享受价格扣除优惠。

(2)响应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3)响应产品如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从业范围:可以承担各等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各类养护工程)、《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且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企业业绩: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供应商有过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业绩。(需提供施工合同,验收证书,业绩时间以验收证书时间为准)。

(4)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当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该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行业。

5.授权委托书中的代理人必须是供应商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且为供应商的正式员工。提交响应文件时,须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近3个月(连续)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须提供社保缴纳名册(名册中包含拟派项目负责人);新成立企业距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6.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信用江苏(http://www.jscredit.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以评审过程中现场网络截图为准。

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17日至2023年07月21日。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潜在供应商须登录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谈判文件。

四、提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民服务中心四楼)B413-1。

注意:响应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交通堵塞、停车难等诸多因素,提前做好相应准备和应对措施,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7月2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民服务中心三楼)C307室竞谈(磋商)二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当面谈判形式,可能会根据谈判情况对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供应商根据谈判小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

2.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

3.谈判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免收

4.本项目为了保证响应供应商能全面了解本项目实际情况,避免盲目投标,特别提醒所有响应供应商需自行组织人员踏勘现场,踏勘前与采购人联系预约,自行负责现场踏勘安全。如响应供应商选择不踏勘现场,造成项目需求理解偏差、方案编制失误或响应报价失误均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因响应供应商自身不能参加现场勘察或现场踏勘不全面的,不得因此提出修改报价或履约过程中提出索赔等要求。

5.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如皋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如皋市行政中心B座三楼

项目经办人姓名:刘赟

项目经办人联系方式:137738420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江苏鸿蒙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如皋市广电传媒中心13层

项目经办人姓名:薛逸媛

项目经办人联系方式:18852852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