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九华镇
索引号: 014226713/2023-00065
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通知
发布机构: 九华镇政府
文号: 九政发〔2023〕4号
成文日期: 2023-02-02
发布日期: 2023-12-29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印发《九华镇2023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 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九华镇2023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 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九华镇政府 发布时间:2023-12-29 14:47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村(社区)、各相关企业、各有关部门:

今年以来,我市臭氧污染形势异常严峻,臭氧已成为制约全市空气质量改善的首要因素。为推动我镇空气质量不断改善,我镇制定了《九华镇2023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九华镇2023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如皋市九华镇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日

九华镇2023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

实施方案

去年以来,我镇臭氧污染形势异常严峻,臭氧浓度为185微克/立方米,已成为制约我镇空气质量改善的首要因素。为推动VOCs和NOx协同治理减排,深入实施臭氧污染“夏病冬治”,有效遏制臭氧污染,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坚持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瞄准臭氧污染短板问题,既坚持源头治理、标本兼治,又突出重点攻坚、靶向减排,从早谋划、从深考虑、从优争取、从实安排、从严执行,在重点行业源头治理、重点环节综合整治、重点企业提标改造等领域持续发力,确保取得VOCs和NOx减排实效,为我镇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夯实基础、赢得主动。

二、工作目标

根据我镇实际情况,2023年度完成大气污染治理市级考核重点工程项目54个,力争2023年4月底前完成80%以上项目,6月底前全面完成。加快推进清洁原料源头替代,大力实施重点工艺环节源头治理,深入推动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及深度治理,进一步削减污染物排放量,我镇环境空气质量保持同比改善,扭转大气污染颓势。

三、实施臭氧污染治理五大重点行动

(一)全面开展含VOCs原辅材料源头替代行动

1.加快实施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大力推进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在木质家具、工程机械、钢结构、印刷、汽车零部件等成熟的工艺环节,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重点区域、大型企业应加大使用比例,在2023年5月底前完成凌云机床等4家企业源头替代工作,并培育1家示范企业。积极推进家具企业面漆“油改水”,在船舶行业露天喷涂工序推荐使用高固份油漆,非环氧树脂漆使用过程逐步推广二氧化碳替代稀释剂,印刷行业实施润版液、洗车水低VOCs原料替代,2023年我镇推广率不低于30%。

2.开展含VOCs原辅材料达标情况联合检查。严格执行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VOCs含量限值标准,加强对相关产品生产、销售、使用环节VOCs含量限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臭氧高发季节加大检测频次,每月至少开展一次联合检查。

(二)全面开展VOCs污染综合治理行动

3.开展简易低效VOCs治理设施清理整治。各村居、生态环境办公室全面梳理低温等离子、光氧化、光催化以及非水溶性VOCs废气采用单一水喷淋等低效治理技术的VOCs治理设施(异味处理工艺除外),在2023年3月底前完成淘汰。采用单一非高效治理工艺的企业,在安全的前提下推进完成两种以上的组合工艺技术改造。

4.强化VOCs无组织排放整治。各村居、生态环境办公室在排查含VOCs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工艺过程、设备与管线组件、敞开液面以及污水处理、危险废物贮存等环节,以及有机聚合物熔化、加工成型等工序无组织排放情况,核查废气收集效率(外部集气罩引风速度应大于0.5m/s),开展“关门、闭窗、盖桶”专项整治的基础上,2023年3月底前完成亿能防腐等14个VOCs无组织排放治理项目(增加旱烟收集装置)。

5.深入开展活性炭吸附装置入户核查。从设计风量、设备质量、气体流速、废气预处理、活性炭质量和活性炭填充量等6个方面,对辖区内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工艺的企业进行入户核查,2023年3月底前完成利泰等11家企业整改任务。指导企业登录江苏省污染源“一企一档”管理系统录入活性炭吸附设施相关信息、定期上传设施运行维护记录、验收活性炭状态预警及超期信息,督促企业按照要求定期、规范更换优质活性炭。

6.推进涉VOCs重点行业(产业集群)治理提升。2023年3月底前,按照《2022年南通市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完成重点行业综合治理,完成九天船艇等5个废气治理设施提升项目;根据南通市重点行业综合整治计划,结合我镇实际,对钢结构产业集群开展集中治理,推广使用水性漆等低挥发性原料,非环氧树脂漆使用过程逐步推广二氧化碳替代稀释剂,对现有废气处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推荐使用RCO/RTO等高效处理设施。组织对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溶剂使用量大的行业企业开展专项核查,对批建不符、虚假“油改水”等违规使用溶剂型原辅材料的要坚决予以查处。树立样板工程,引导有条件的企业按照优质企业推荐标准实施深度治理,打造钢结构集群示范企业2个。

7.加强油品及加油站综合管控。推进1座加油站(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如皋第四加油站)安装三次油气回收设施,力争2023年4月底前完成。已安装三次油气回收设施的加油站应配备在线监控设施,并在安装后1个月内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三)全面开展氮氧化物污染治理提升行动

8.推进生物质锅炉综合治理。根据江苏省《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4148-2021)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要求开展专项提标改造,2023年4月底前三荣等3家生物质锅炉/发生器稳定达标。加快推进4蒸吨/小时以下生物质锅炉淘汰工作,优先淘汰由燃煤改烧生物质的锅炉、难以稳定达到标准要求且技术改造成本较高的炉排炉(层燃炉),组织推进1蒸吨/小时及以上生物质锅炉安装大气污染物自动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

9.深入推动机动车尾气综合治理。加快推进高排放车辆淘汰,继续实施高排放车辆提前淘汰奖补(任务待分解)。强化移动源监管,推动在非道路移动机械禁行区内全部使用国三及以上或新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

(四)全面开展臭氧精准防控体系构建行动

10.实施精准管控。组织开展重点行业深度调研,摸清重点企业VOCs组分信息,2023年3月底前完成活性组分“指纹库”建设。根据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信息,结合企业特征污染物的臭氧生成潜势,更新完善臭氧污染管控企业名单。重点企业实施“一企一策”,根据风向、风速、温度等气象条件制定动态管控措施。

11.加强夏季臭氧污染区域联防联控。开展生产季节性调控,鼓励引导企业污染天气妥善安排生产计划,在夏季减少开停车、放空、开釜等操作,加强设备维护,鼓励增加泄漏检测与修复频次。鼓励企业和市政工程中涉VOCs排放施工实施精细化管理,防腐、防水、防锈等涂装作业及大中型装修、外立面改造、道路划线、沥青铺设等避开易发臭氧污染时段。

(五)全面开展污染源监管能力提升行动

12.加强污染源监测监控。组织推动臭氧预警管控清单内企业在重点生产工序安装视频监控或用电监控等设施,VOCs年排放量1吨以上企业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力争2023年4月底前完成。强化重点企业无组织排放监管,厂界安装无组织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村居、部门要认真贯彻大气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针对当前的产业结构特点制定并落实攻坚措施。生态环境办公室要加强帮扶,邀请上级部门开展现场检查,指导相关企业开展专项整治,实现精准治污、科学治污。

(二)强化科技支撑。要运用好监测监控设施,加快配备VOCs便携式检测仪等便携式设备,切实压降本地源VOCs排放量。同时,充分运用好“第十一届全国挥发性有机物减排与控制大会”成果,推广VOCs治理先进技术、装备与经验,不断推动我镇有机废气治理更精细化、规范化。

(三)强化正向激励。围绕2023年优良天数比例持续提升,聚焦臭氧污染治理关键性工程,组织VOCs综合整治、低VOCs清洁原料替代等项目申报中央、省级奖补资金,严格落实源头替代资金奖补政策,继续实施柴油货车提前淘汰奖补,切实发挥引导资金作用,激励企业主动提升污染治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