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九华镇
九华镇关于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来源: 九华镇 发布时间:2014-10-13 00:00 累计次数: 字体:[ ]

九政发[2014]49号

九华镇关于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各村(社区):

为实施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加强基层消防安全管理、解决困扰基层消防工作的突出问题、全面提升火灾防控水平等基础性工作,现决定成立九华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其组成如下:

主  任:  陈  然          

副主任:  薛松祥        

         各社区主任

成  员:  各村(社区)村委会成员

镇消防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由派出所分工消防的副所长薛松祥兼任主任。

附:镇消防安全委员的基本任务

九华镇人民政府

2014年4月20日

附件:

一、镇网格化建设的基本任务

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要全面落实“网格化”管理工作责任,统筹解决消防规划落实、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政府专职消防队、消防装备建设、消防经费投入等问题。

二、村(社区)网格化建设的基本任务

1.落实消防工作人员。明确专(兼)职消防工作人员和网格管理员,落实专用或合用办公场所,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有条件的成立消防工作站。

2.加强志愿队伍建设。建立不少于10人的志愿消防队,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定期组织训练和应急疏散演练,有效发挥初起火灾扑救作用。

3.明确消防工作职责。专(兼)职消防工作人员、网格管理员要积极开展消防宣传和检查,掌握辖区内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治安巡防队和志愿消防队的基本情况,建立底册名单并明确联系和集结方式;配合社区民警督促、指导辖区内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建立辖区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日常工作档案台帐。

4.配置消防设施。设立公共消防器材配置点,配备初起火灾扑救器材;利用宣传栏、户外电子屏幕等设置消防宣传固定阵地并定期更换宣传内容,在醒目位置张贴居民防火公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