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九华镇
九华镇关于推行“政社互动”促进基层社会治理方式创新的意见
来源: 九华镇 发布时间:2014-10-13 00:00 累计次数: 字体:[ ]

九政发〔2014〕65号

九华镇关于推行“政社互动”

促进基层社会治理方式创新的意见

各村(居):

为更好地转变政府职能,深化基层群众自治,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推动基层社会治理方式创新,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以下简称政社互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九华镇实际,现就我镇推行政社互动、促进基层社会治理方式创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行政社互动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部署要求,深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创新基层社会管理体制,完善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基层社会管理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但是,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政府及部门与社会组织的关系、镇人民政府和村(居)民委员会之间职责没有理清,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作用发挥不够、负担过重,以及社会组织承接公共服务能力不足、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匮乏等问题,影响和制约了基层社会服务管理效能的提升。推行政社互动,有利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推进政事分开、政社分开,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有利于完善基层民主制度,发挥基层各类组织协同作用,实现政府管理和基层自治有机结合;有利于改进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增强城乡社区服务功能,充分发挥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基础作用。

二、推行政社互动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及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促进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总目标,着力理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与基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权责关系,进一步规范政府行政行为,增强社会自治功能,构建社区、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三社联动机制,努力实现基层政府职能转变、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活力增强、居民群众广泛受益等多方共赢局面,形成政府调控同社会协调互联、政府行政功能同社会自治功能互补、政府管理和社会力量调节互动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政主导,扩大群众参与。坚持党的领导、严格依法办事和充分发扬民主有机统一,把握正确发展方向,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充分发挥镇政府在推进政社互动中的主导作用,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工作体系。

——坚持以人为本,强化服务管理。围绕科学发展宗旨,以增进民生幸福为出发点,把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方式与满足居民群众需求紧密结合起来,大力提升城乡社区为民服务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依法自治,发展基层民主。深入推进城乡居民自治,健全城乡社区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不断完善符合国情省情市情、尊重群众合理意愿的基层民主制度,提高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水平。

——坚持因地制宜,实施分类指导。按照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根据各村(居)所处区位、资源和工作基础等条件,注重从实际出发,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因地制宜、分步实施,分类指导、确保实效。

(三)主要目标:2014年力争70%以上的村(居),计划到2015年底前全镇实现政社互动全覆盖,努力将政社互动打造成如皋基层社会治理方式的创新品牌,促进社会和谐善治。

三、推行政社互动的主要任务

(一)积极依法履职,厘清政社权责边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国务院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明确镇政府和村(居)委会为政社互动主要责任主体,按照政府部门行政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事项不得随意转嫁给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必须依法积极协助基层政府开展工作的要求,经过部门清理、依法审核、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讨论和社会公示等程序,编制《村(居)民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事项》和《村(居)民委员会协助政府工作事项》目录,进一步明晰基层政府与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权力边界和职责范围,科学界定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依法履职事项,推动基层政府简政放权,清理和规范政府委托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协助工作的事项,切实减轻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行政负担。镇政府将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协助政府工作协议书》的方式,明确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协助政府工作事项的内容要求、政府需要提供的业务指导、经费保障和双方违约责任,实行政府依法行政、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依法履职。镇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还要同步梳理自身委托给社会组织的职能、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管理事务项目,并予以公示,促进政府及其部门切实转变职能。

(二)充分发扬民主,完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进一步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不断创新居民自治的方法途径,拓宽居民参与自治的渠道平台,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社区自治活动。要进一步畅通民主选举路径,配齐、配强、配优村(居)委会工作班子;深入开展以村(居)民会议、议事协商、民主听证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实践,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为主要目的的民主管理实践,以村(居)务公开、民主评议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监督实践,促进社区民主自治水平显著提升。积极采用民意调查、民情恳谈、民事协商等有效形式,组织和动员城乡居民广泛参与政社互动。健全利益诉求表达和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引导群众以合法理性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权利。

(三)强化资源整合,构建三社联动机制。加快形成以城乡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支撑的三社联动机制,整合各类资源,增强社区综合服务管理效能,以三社联动实践成果,助推政社互动深入开展。进一步加强城乡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深化城乡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实现一委一居(村)一站一办全覆盖。积极扶持、培育和发展贴近城乡居民需求的公益慈善、文体娱乐和社区服务等各类社会组织,引导社会组织有效承接政府及相关部门面向社区的公共服务事项。强化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开发社会工作岗位,提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综合素质和实务能力。

(四)创新运行机制,实施双向考核评估。在推行政社互动工作中,对委托给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承担的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事项,严格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确保人员到位、投入到位、工作到位和责任到位。要建立健全政府、基层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履职履约双向评估小组,对双方履职履约的情况实行年度评估。政府的履约情况要接受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的评议,政府部门的管理、服务效果要接受公众的满意度调查,评议和调查结果要公开,并与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绩效考核相挂钩。要将原先政府对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的单向考核变为双向评估,既评估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依法履职情况,又评估政府及其部门依法行政情况,做到两项评估有机结合、相互促进。

四、切实加强政社互动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健全组织机构。为全面推进我镇“政社互动”创新实践,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规范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协助政府工作事项的落实,保障基层民主权利,增强自治功能,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促进政府依法行政,决定成立九华镇“政社互动”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兼副书记顾晓春同志任组长,朱国林、徐至善同志任副组长,组织、政法、民政和五大中心等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各村(居)党组织书记为具体责任人。充分发挥城乡社区党组织在推行政社互动过程中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确保政社互动各项工作始终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有序推进。

(二)完善扶持政策。镇政府将尽快出台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目录,进一步完善经费保障机制,逐步形成政府财政补贴、福彩公益金支持和社会资金资助的多元化投入格局。积极落实国家对社会组织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深入推进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降低准入门槛,对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等四类社会组织进行直接登记,促进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社区服务。

(三)加强协调配合。镇有关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镇组织、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协调和业务指导作用,以党建带社建,完善基层民主自治机制,不断强化政社互动组织基础。宣传部门要加强舆论宣传和教育引导,大力宣传和推广政社互动典型经验。纪委、监察部门要把推行政社互动纳入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进行督查。综治办要把政社互动作为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措施切实加强工作指导。其他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加强协调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四)积极探索完善。镇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工作基础条件,参照《南通市推行政社互动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积极稳妥推行政社互动工作。尊重基层的首创精神,鼓励基层创新实践,及时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推动政社互动工作不断有新的进展。大力开展教育培训,传播政社互动理念,增强各级干部推动此项工作的能力。进一步加强政社互动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着力解决好推进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九华镇人民政府

                                    2014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