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九华镇
关于印发九华镇集中开展“七打七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 九华镇 发布时间:2014-10-13 00:00 累计次数: 字体:[ ]

九政发〔2014〕66号

关于印发九华镇集中开展“七打七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条线、部门、村居、生产经营单位:

根据皋安委[2014]17号《市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七打七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现结合我镇实际,镇政府决定,自2014年9月至12月底,在全镇集中开展以“七打七治”为重点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集中打击、整治一批当前问题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大幅减少因非法违法行为造成的事故,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重点工作和职责分工

突出燃气管道、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非法设计和无资质设计等重点行业领域,集中开展“七打七治”:

1.打击破坏损害燃气管道行为,整治管道周边乱建乱挖乱钻问题;

牵头条线:城建线,牵头单位:建设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各村(社区)、农业服务中心、城管队、派出所、长江工商分局、安监所。

2.打击危化品非法运输行为,整治无证经营、充装、运输,非法改装、认证,违法挂靠、外包,违规装载等问题;

牵头条线、政法线,牵头单位:派出所、交巡警中队,配合单位:企业服务中心、安监所、工商分局。

3.打击无资质施工行为,整治层层转包、违法分包问题;

牵头条线:城建条线,牵头单位:建设服务中心,配合单位:企业服务中心、国土所、供电所。

4.打击客运客船非法营运行为,整治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挂靠经营及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和长途客车夜间违规行驶等问题;

牵头单位:交巡警中队,配合单位:派出所、长江工商分局。

5.打击“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整治违规住人、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封闭等问题;

牵头单位:派出所,配合单位:建设服务中心、企业服务中心、安监所、供电所、卫生所。

6.打击非法违法捕捞行为,整治涉渔“三无”船舶、违规越界作业、渔船及渔业辅助船擅自改变作业性质、非法载人载货等问题;

牵头条线:农业线,牵头单位:水利站,配合单位:农业服务中心、各村(社区)。

7.打击非法设计、无资质设计行为,整治不符合安全生产规范标准的建设项目和生产经营场所、擅自改变用途等问题;

牵头条线:工业线,牵头单位:企业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建设服务中心、国土所、安监所、供电所。

公安部门要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的工作联系,对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介入,依法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对暴力抗法行为要严厉打击。

工商部门负责对有关部门撤销许可的企业,依法督促其办理变更经营范围或注销登记;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取缔未经安全生产(经营)许可的企业。

宣传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做好专项行动的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

各村(居)对上述“七打七治”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并上报。

三、时间步骤

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9月上旬)。

1.成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组长:由镇长顾晓春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安全的副镇长陈然担任,成员:由各条线分管领导、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负责人、         19个村(居)的主任。

此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办公室设在镇安委会办公室:        主  任: 由分管领导陈然担任,副主任: 由安监助理李建云担任,成  员:由安监所全体人员组成。

2.组织对企业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将未取得证照或证照过期的企业向社会公告。

3.组织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凡存在重点打击整治的七类行为的,立即对照整改并主动向相关部门报告,自觉接受处理。

4.举报电话:87575719(党政办),68167018(安委办)

(二)集中打击整治阶段(9月中旬—11月底)。

1.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对七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行集中打击和整治。对已公告证照过期的企业进行逐一检查,仍在生产经营建设的,上报市安委会,提请一律予以关闭取缔。对存在七类非法违法违规行为且未整改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理。

2.各条线、部门及村居,要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推动专项行动扎实深入开展。

(三)巩固深化阶段(12月)。

1.接受市安委会组织的综合督查。各条线、部门对已停产整顿或关闭取缔的企业逐一复查,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2.各条线、部门对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于12月25前将总结报告报镇安委会办公室。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推动建立常态化“打非治违”工作机制。

四、有关要求

1.条线、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好专项行动。制定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具体实施方案。专项行动期间,由条线领导组织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对涉及刑事犯罪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一律移交上级主管部门。

2.实行“一案双查”制度,严格责任追究。专项行动期间,同一企业1个月内发现2次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一律提交市政府予以关闭,并严肃追究企业主要责任人责任,依法追究其负责人。对“打非违法”不力,连续发生因非法违法造成较大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条线领导和部门主要负责人责任。

3. 开展典型案例公开审判和约谈警示。配合公检法机关,对企业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或因非法违法行为造成较大以上事故等典型案例进行公开处理、审判,强化教育和震慑。对专项行动组织开展不力的条线领导、部门负责人和企业负责人,开展约谈警示。                                          

如皋市九华镇人民政府

                      201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