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如皋市九华镇九华社区道路LED太阳能
路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来源: 九华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07-25 字体:[ ]

如皋市九华镇九华社区道路LED太阳能路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如皋市九华镇九华社区道路LED太阳能路灯工程(项目名称),项目业主九华社区居民委员会,招标人为如皋市九华镇九华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九华社区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九华镇九华社区曹岱中心路、4、6组道路、曼特威向东到通州界道路、曹岱小区、九华小区等。
(2)最高限价:2480元/盏,总额49万8480元(含税金)。
(3)计划开、竣工时间:工期要求60日历天,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4)质量要求:合格(详见《路灯配置预算单》)
(5)付款方式:竣工验收结束当年底支付工程款的85%,预留15%作为质量保证押金,第三年年底付清。
(6)结算方式:根据中标价,按实际安装盏数结算,经验收合格后,施工方出具审计报告并开税票结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能合法生产或销售及提供太阳能产品相应服务,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与本项目相应的经营范围。(开标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2供应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并同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B证。(开标时须提供证书原件)
3.3供应商若为代理商,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所投产品授权书。(开标时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原件)
3.4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法人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3.6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是江苏省著名商标,信用登记3A级以上(含3A级),太阳能产品质量需持有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认证的证书。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各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招标文件的获取或相关事项咨询
投标人自行到工程现场勘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要到九华镇九华社区报名,投标人有疑问可以向招标人进行咨询。投标人到九华镇九华社区服务中心获取施工图纸或相关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报名时间为:2019年7月26日至2019年8月1日  ,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九华镇九华社区               

 5.2逾期报名或者未送达制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方式和时间
本次招标公告在九华镇镇政府公告栏发布,公告时间从2019年7月26日至2019年8月1日为止。
7、其他事项
7.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壹万元
7.2开标日期: 初定 2019年8月2日下午 15 点,(如有变化另行通知,具体以电话通知为准。)
73施工过程中矛盾自行协调
本工程招标公告由招标人制定,招标人对招标公告的真实性负责。
8、评标办法
本招标工程项目采取:固定单价报价,最低价中标,当场开标公布中标单位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九华镇九华社区居民委员会
联系人:孙良沂
电话:152627786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