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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四圩村富圩安置小区二期便道及临时排水工程施工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来源: 九华镇建服中心 发布时间:2019-02-28 字体:[ ]

2019年四圩村富圩安置小区二期便道及临时排水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九华镇2019年四圩村富圩安置小区二期便道及临时排水工程(项目名称),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如皋市九华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且已履行招标相关事宜审批工作,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介绍:

(一)安置区便道清表及排水沟渠、塘回填整平(详见便道施工图);

(二)便道:1.土路基,原地清表并压实2.碎砖基层,碎砖干铺压实后高于原始地块40cm3.华章路连接安置小区的便道路面宽度两侧需设50cm宽的路肩。为方便施工运输车辆进出安置区,华章路口的喇叭口须满足施工期间运砖大挂车转弯要求(详见便道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三)场地临时排水:1.华章路连接安置小区的便道两侧设置原地面往下0.40m至1m深临时排水沟,设四道混凝土?300mm过路管;2.安置区内临时排水涉及过路的,采用混凝土?300mm管,确保雨天排水畅通,详见工程量清单);

2.2项目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

2.3项目地点:如皋市九华镇四圩村。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以及图纸所示全部内容

2.5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2.6计划工期:15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03月10日,计划结束日期:2019年03月25日。

2.7结算方式:固定总价(中标人按照便道平面图的宽度、长度铺设,宽度超出部分不予计量,厚度超出部分由中标人承担)

2.8付款方式:竣工验收合格付工程款的80%,第二年度付工程款20%.

3.投标人资格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凡注明复印件一律盖企业公章)

(1)企业部分:1.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以上(含)资质副本复印件2.加盖公章法人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3.营业执照复印件4.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及主要人员资质条件:1.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建造师证书原件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2.项目技术负责人中级职称证书(复印件加公章)(证书涉及有效期的须在有效期内,中标人押证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未中标者开标当场退还)

(3)注册建造师须提供近6个月单位社保缴纳证明(盖公章)

3.2信誉要求: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未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3)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投标人项目建造师无在建工程;(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6)项目负责人本人需能从当地社保部门官方网站上查询到养老保险的缴费明细,缴费明细应体现投标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名称,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19年3月01日9:00起至2019年3月07日9:00止

4.2意向投标人到九华镇政府大楼123室报名(未报名,否决投标)并获取招标文件(登记时凭身份证免费获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递交时间(标书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3月07日下午2:00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九华镇政府二楼204会议室

5.3开标日期及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3月07日下午2:00

5.4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九华镇镇政府公告栏发布及镇政府网站。

7.其他事项

7.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壹万元;(开标前现场缴纳,未中标开标结束退还)

7.2本工程履约保证金:壹万元(中标人签订合同前缴纳)

7.3本工程不允许分包,潜在投标人自行到工程现场踏勘,(工程范围内与施工有关因素均由投标人充分考虑,并要求投标人酌情纳入报价,除非甲方指定增加工程量另行增量计算。)

7.4安置小区建设过程中,因便道使用造成局部坑洼、平整度下降需要 补填碎砖、碎石整平的以及安置区排水不通畅均由中标人保修,中标人不履行的,甲方另行委托施工方施工,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7.5安置小区北侧为村民自建混凝土道路,运输时产生纠纷承包人自行协调。

7.6投标人有疑问可书面向招标人咨询。

8.评标办法:(价格单因素法)

8.1投标人仅为3人的,采取:最低价中标;

8.2投标人≥4人的,采取:次低价中标(次低价:所有有效投标报价按由高至低排序,倒数第二名)

9标书应包含:(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4)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的要求。

本招标公告为招标相关文件的主要组成部分(要约邀请文件)由招标人制定,解释权归招标方。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如皋市九华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电话):孙工(15851201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