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如皋市九华镇耿扇村路灯建设(项目名称),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如皋市九华镇耿扇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省帮扶工作队(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九华镇耿扇村。
(2)最高限价:带杆的1650/盏,抱杆的700/盏,
总额400200元(含税金)。
(3)计划开竣工时间:工期要求45日,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4)质量要求:合格(详见《路灯配置预算单》)
(5)付款方式:竣工验收结束经镇工程组验收合格,待省帮扶队资金到账后支付工程款,第一年付至审计价的70%,第二年付至审计价的30%,保证金作为质量保证押金,三年后质保期满后退回。
(6)结算方式:根据中标价,按实际安装盏数结算,经验收合格后,施工方出具审计报告并开税票结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提供: (1)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资格, 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营业执照 (经营范国包含路灯安装, 市政工程等相关业务) , 具备城市照明工程资质, 授权委托书,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人报名的) 。安全责任由中标方负承担 (申请人报名时须将资格资料一并携带以便审查, 审查合格后进行网上报名登记)。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各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招标文件的获取或相关事项咨询
投标人自行到工程现场勘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要到九华镇财政所,投标人有疑问可以向招标人进行咨询。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报名时间为:2023年 2月5日到2023年2月11日止,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九华镇耿扇村公共服务中心。
5.2逾期报名或者未送达制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方式和时间
本次招标公告在九华镇镇政府公告栏发布,公告时间从2023年 2月5日到2023年2月11日
7、其他事项
7.1报名人登录http://rg.jsnc.gov.cn进行注册并操作,报名费200元报名费不退,交至 (账户名:九华镇镇财政所(地址:九华镇政府一楼西119办公室邵会计处,现场缴纳报名费);保证金 40000元,在线缴纳至如皋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保证金作为质量保证金,审计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相关证件在缴纳报名费时带原件至村,村会扫描二维码,营业执照若有行政处罚记录或在失信名单中或有重大安全事故记录或二维码无法识别等其他异常情况的均不能报名。
7.2开标日期: 2022年2月14日(该时间是初定时间,具体开标以电话通知为准)
7.3施工过程中矛盾自行协调
本工程招标公告由招标人制定,招标人对招标公告真实性负责。
8、评标办法
本招标工程项目采取:三人投标最低价中标。四人以上(含四人)次低价中标。六人以上(含六人)采用平均价评标法,中标人为与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价的平均值最接近的投标人,若出现与平均值相同差值的投标人,投标低价者为中标人。当场开标公布中标单位。
9、其他注意事项:
此项目为省帮扶队项目,若因施工方质量问题或其他进度问题等导致工程不得验收,招标方有权拒绝付款,同时施工方须耐心等待上级奖补资金到村账户后进行工程款付款。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九华镇耿扇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吴亚明
电话:13813642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