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九华镇
2019年九华镇便民服务中心办公楼外墙真石漆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来源: 九华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07-16 09:39 累计次数: 字体:[ ]

2019年九华镇便民服务中心办公楼外墙

真石漆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九华镇便民服务中心办公楼外墙真石漆工程(项目名称),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如皋市九华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且已履行招标相关事宜审批工作,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介绍:(招标范围)

面积共约1320平方米, 含原有外墙涂料铲除,真石漆面层施工。具体做法见施工说明。

2.2项目地点: 如皋市九华镇郭李居20组。

2.4质量等级要求:合 格

2.3计划工期:3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 8月 1 日,计划结束日期:2019年 9 月 1 日。

2.4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年底前支付至协议额的70%,余额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满1年且无质量问题时年底前付30%,满2年且无质量问题时年底前退还质量保证金壹万元。

2.5本工程最高限价:固定总价1254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提供:

1、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

2、参加投标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相应资质二级及以上或小型项目管理师。

3.2信誉要求:

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未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3)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投标人项目建造师无在建工程;(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6)企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19年 7 月 16 日9:00起至2019年 7 月 22 日15:00止

4.2意向投标人到九华镇政府大楼119室报名(未报名,否决投标)并获取招标文件(登记时凭身份证免费获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递交时间(标书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7 月22 日下午15:00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九华镇政府二楼204会议室

5.3开标日期及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初定2019年7月23日下午

5.4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九华镇镇政府公告栏发布及镇政府网站。

7.其他事项

7.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10000元;(开标前现场缴纳,投标单位中标后,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质量保证金,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

7.2本工程不允许分包,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必须自行到工程现场踏勘,如投标人未踏勘现场或踏勘不仔细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对招标文件及施工现场如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开标前48小时以投标单位名义并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当面递交)向招标人提出(递交至镇政府开标室),在此时间之后的或其他非书面方式的任何疑问投标人将拒绝回答,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8、评标办法:次低价中标;

8.1各投标单位将标函带至九华镇开标室举行开标会议,招标单位审查汇总参加投标单位的标函,根据本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进行开标、评标,并确定中标单位。

本招标公告为招标相关文件的主要组成部分(要约邀请文件)由招标人制定,解释权归招标方。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如皋市九华镇人民政府联系人(电话):李丽 13921451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