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如皋市九华镇JH2020-14#地块项目耕作层土壤剥离工程
预算金额:人民币8.9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8.9万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如皋市九华镇JH2020-14#地块项目耕作层土壤剥离工程项目,耕作层剥离土方量为5807.54m3。按采购人要求运输至堆积点(约1km)。具体详见第三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完成,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项目类型:工程。
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
二、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响应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2)响应产品如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4.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响应供应商授权代表须提供本人身份证。
5.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参加竞争性谈判活动的,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竞争性谈判活动的,还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须为响应供应商的正式员工,并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最近1个月响应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新成立企业距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缴纳社保的证明(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6.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信用江苏(http://www.jscredit.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以评审过程中现场网络截图为准。
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时间:2023 年10月30日至2023 年11月3日。
地点、方式:潜在供应商须登录九华镇镇政府公告栏及政府网站,自行下载。如有答疑、变更公告等采购资料均在以上网站公布,供应商自行关注并下载。
其他说明:对参加本项目响应的供应商,收取谈判文件报名费200元人民币,在递交响应文件时现场现金缴纳。无论流标或响应供应商是否中标,报名费一概不退。
四、提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3 年11月3日14点(北京时间)
地点:如皋市九华镇人民政府2楼中间会议室
注意:响应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交通堵塞、停车难等诸多因素,提前做好相应准备和应对措施,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书面谈判形式,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以公告形式通知潜在供应商,供应商在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中报价为最后报价。
2. 履约保证金:
本工程履约保证金:伍仟元整(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前缴纳,中途弃标不予退还,工程验收合格后退还)。
3. 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4.本项目为了保证响应供应商能全面了解本项目实际情况,避免盲目投标,特别提醒所有响应供应商需自行组织人员踏勘现场,踏勘前与采购人联系预约,自行负责现场踏勘安全。如响应供应商选择不踏勘现场,造成项目需求理解偏差、方案编制失误或响应报价失误均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因响应供应商自身不能参加现场勘察或现场踏勘不全面的,不得因此提出修改报价或履约过程中提出索赔等要求。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如皋市九华镇人民政府
地 址:江苏省如皋市九华镇锦绣路1号
项目经办人姓名:田建兵
项目经办人联系方式:18262520111
如皋市九华镇JH2020-14#地块项目耕作层土壤剥离工程(2)(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