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皋市九华镇营防社区环境整治工程已经批准实施。项目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基本情况及服务规模
为切实改进村庄环境,改善民生,结合2021年度社区环境卫生工作情况,现就社区所属区域范围内生活垃圾收集、河道保洁、公厕保洁、道路保洁、渠道保洁、道路两侧绿化维护工作外包,招聘长效管理承包单位。
服务规模:营防社区内生活垃圾收集至集中点位、农村道路管护约33.09km、绿化管护约33.09km、河道保洁约24.087km,详见工程量清单:
(1)河道、水泥道路及道路两侧土渠道可见垃圾的收集,日常保洁工作。水泥道路可视范围内“牛皮癣”、小广告、破旧横幅,公共范围内的藤蔓植物等;
(2)所有居民及外来人员每天产出的生活垃圾、营防小区及非秸秆禁烧禁抛期间的青草、秸秆收集清运;
(3)1座公厕保洁维护、村办公室场地及厕所。
(4)区域内道路绿化管护;
(5)所有水泥路两侧水泥灌溉渠内杂物、杂草清理。
(6)配合社区突击性活动;
三、工作范围及要求:
(一)垃圾收集
(1)生活垃圾收集范围:全社区范围内各组居民、学校和社区企业个体经营户、租房户等;
(2)保洁清运要求:承包单位必须做到日产日清,除春节两天停收或恶劣天气(暴雪暴雨)外不得擅自中断清运;
(3)对规定全居范围内的生活垃圾,收运时做到桶内收清、桶外干净,确保垃圾桶放置端正及规范位置;
(4)对全社区范围内出现少数村民未能入桶的垃圾统一并清收,如多数居民出现前述现象,及时向社区分管领导汇报,由社区骨干对辖区居民进行引导;
(二)道路保洁(详见管护范围)
(1)承包单位负责人必须每天上路巡查保洁人员的工作情况、工作质量及线路的卫生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所有道路环境得到全面提升,做到天天一个样,查与不查一个样;
(2)承包单位必须落实保洁人员对全村范围内道路进行流动值班,负责有防渗渠道边沟漂浮垃圾的清收、路面清洁卫生,每年度夏、秋两季机耕作业车辆通行导致地面有泥土或其他脏物的,由甲方负责清理;
(3)道路保洁在秸秆禁烧期间秸秆(5.15--7.15和10.1--11.30期间)由社区负责协调清运,其他期间产生的秸秆(杂草)由承包单位收集清运到社区指定位置;
(4)承包单位人员对路面、路肩发现有乱堆乱放,棚披占道、破坏路肩绿化现象的,一旦发现及时制止并向社区分管领导汇报;
(5)及时清除路牌、路标、减速带、宣传栏、路灯杆等公共设施上各类不合法悬挂、张贴、喷写等广告;
(6)公共厕所保洁参照相关国家及地方标准执行。
(7)秸秆堆放点的日常维护由承包单位承担,不可出险垃圾混堆现象。
(三)河道保洁管护
(1)对所辖河道进行日常管理,保持河面清洁,及时打捞清除河内水花生、水浮萍等藻类水生植物及清理水面漂浮物,包括居民倾倒于河道的农作物、杂草、杂树及非生活垃圾等;
(2)制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河道、非法捕鱼、设置竹簖、破坏水利等违法行为,制止对象不配合的,应及时向社区干部反映;
(四)绿化管护范围:
(1)农路路肩、小区、河道绿化由发包单位一次性整治后交付保洁单位定期修剪长效管护,草坪高度不高于15公分;
(2)对规定线路两侧的所有树木加强管护,对因风雨或人为造成的倾斜进行及时扶正;
(3)每季度对管护的树木进行刷白,要求地面向上80cm高度一致;
(4)每年不少于四次对沿线树木修枝、护理及治病治虫防治;
(5)制止利用树木搭建各种棚架和乱拉标语;
(6)因养护不到位造成的树木死亡,需及时进行补棵。
(五)安全责任
(1)农村环境整治承包单位使用人员由承包单位自行组织招聘,签订合同时将人员名单报社区居委会,其工作内容及工作职责由承包单位统一安排,社区居委会进行监管;
(2)承包单位必须对本项目投入人员在符合年龄要求和政策范围的必须办理相关意外险。
(3)承包单位在履行本项目的合同期间,所投入的工作人员在整治过程中如发生任何意外伤亡和其它责任事故,与居委会无关,居委会概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承包单位负责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六)村委会义务
(1)负责每月不少于一次(定期或不定期)对全社区(承包单位包干范围内)规定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垃圾收集、道路管护、河道管护、绿化管护进行督查和考核,重点监管工作的运作质量并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2)配合承包单位协调承包单位与成员之间的用工纠纷,但不干涉承包单位工资的分配;
(3)配合承包单位协调承包单位与社区居民因工作产生的矛盾;
(4)每季度(3个月)结束后根据村委会考核结果按季支付服务费。每次支付前,承包人均应出具相应金额的税务发票。
(七)其他
(1)村委会建立台账:市级人居办考核检查发现问题每张照片扣100元,镇人居办考核检查发现问题每张照片扣50元;各级日常检查发现问题24小时能整改结束的不予扣除,发现问题24小时未能整改的每张照片扣除50元。
(2)非生活垃圾另行协商处理;
(3)承包单位必须缴纳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 5%,到账后方可签订合同,承包方服务满2个季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发包方无息退履约保证金。逾期退还的,除应当退还履约保证金,还应当按商业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资金占用费。保洁方无故旷工、无故停止和部分停止工作两天以上,不服从居委会管理,有暴力倾向发生,居委会有权终止合同;
(3)承包单位需确保发包方年度考核在全镇位于前六名,若年度考核结果在第一、二、三名,各奖励10000元、8000元、5000元;若年度考核如在镇月度考核中两次位于后六名,取消其承包资格,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具体细项以合同为准。
四、承包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二年,在镇范围内年度考核在前五名的可以考虑续签一年,在镇范围内月度考核两次在倒数五名除没收履约保证金外视情况终止合同。
本次招标投标人需认真踏勘现场,详细了解营防社区目前人居环境现状,并得到招标方确认,取得投标人踏勘现场承诺确认书。踏勘现场招标方联系人:张杰:15162830862。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本次所应有的全部要求。投标人若存在任何理解上无法确定之处,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投标前的澄清等程序提出,否则,由此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最高限价:496000元
五、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1、营业执照中必须具有本项目相应的经营范围且具有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2、2019年以来项目经理有类似工作经历且在南通范围内县市级环境整治、物业服务等长效考核排名位列前五(提供服务合同和考核单);2、提供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户银行资信证明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公司信誉良好,2017年度以来取得地市级工商部门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证书”;5、投标人拥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四体系认证内容必须包含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服务),同时提供四体系认证证书及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截图。
六、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陆仟元整(具体提交方式现金等)。
七、报名费用:招标文件工本费200元/投标人,报名时缴纳。
八、报名和开标时间:报名时间以平台公示时间为准(7日内至营防社区报名),开标时间由招标方电话另行通知。
九、中标方式:投标人的报价采用固定总价报价,报名单位为一家由招标方和与投标协商中标价,报名单位为三家单位采用最低价中标,报名单位为三家以上采用次低价中标。
十、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纸质备份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资料、商务标两部分组成。纸质投标文件一份正本,贰份副本。在每一份纸质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标注投标人全称、“正本”、“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若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十一、联系方式:张杰,151628308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