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九华镇耿扇村道路硬质化工程
预算金额:32.00万元
最高限价:32.00万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浇筑长度约1015米,路肩及地势较低处配土及碎砖约350立方,具体详见第三章。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由村开具开工通知单起始日期计算。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项目类型:工程。
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
二、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响应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2)响应产品如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4.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响应供应商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响应供应商授权代表须提供本人身份证。
5.授权委托书中的代理人必须是供应商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且为供应商的正式员工。提交响应文件时,须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近3个月(2023年2月至2023年4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须提供社保缴纳名册(名册中包含拟派项目负责人);新成立企业距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6.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以评审过程中现场网络截图为准。
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时间:2023年5月16日至2023年5 月22日。
地点、方式:潜在供应商须登录九华镇镇政府公告栏及政府网站,自行下载。如有答疑、变更公告等采购资料均在以上网站公布,供应商自行关注并下载。
其他说明:对参加本项目响应的供应商,收取谈判文件报名费200元人民币,在递交响应文件时现场现金缴纳。无论流标或响应供应商是否中标,报名费一概不退。
四、提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3年5月22日14点(北京时间)
地点:如皋市九华镇人民政府2楼中间会议室
注意:响应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交通堵塞、停车难等诸多因素,提前做好相应准备和应对措施,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本项目采用书面谈判形式,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以公告形式通知潜在供应商,供应商在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中报价为最后报价。
2. 谈判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1)本工程谈判保证金:壹万元(开标前现场缴纳,未中标开标结束退还,中标后若弃标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
(2)本工程履约保证金:叁万元(中标人签订合同前缴纳,中途弃标不予退还,工程验收合格后退还);
3. 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4.本项目为了保证响应供应商能全面了解本项目实际情况,避免盲目投标,特别提醒所有响应供应商需自行组织人员踏勘现场,踏勘前与采购人联系预约,自行负责现场踏勘安全。如响应供应商选择不踏勘现场,造成项目需求理解偏差、方案编制失误或响应报价失误均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因响应供应商自身不能参加现场勘察或现场踏勘不全面的,不得因此提出修改报价或履约过程中提出索赔等要求。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如皋市九华镇耿扇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如皋市九华镇耿扇村2组
项目经办人姓名:吴亚明
项目经办人联系方式:13813642932
第二章 谈判须知
一、参加谈判费用
参加谈判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不论最终的成交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谈判文件的约束力
1. 供应商一旦下载了本谈判文件并决定参加谈判,即被认为接受了本谈判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了损害。
2.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或者谈判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3.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个工作日前,以发布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采购人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三、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和递交
1. 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2. 谈判响应文件应牢固装订,并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提供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3. 供应商应当在谈判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之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或者谈判小组应当拒收。
4.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所有包装封皮和信封上均应注明竞争性谈判公告或竞争性谈判邀请书中指明的项目名称、计划编号、供应商名称。
(2)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公章是指刻有供应商法定名称的印章,不包括合同、财务、税务、发票等形式的业务专用章。
5. 响应文件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起90天。
四、谈判与评审
1. 采购人将在竞争性谈判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谈判或评审,供应商应委派携带有效证件的代表准时参加,参加谈判的代表需签名以证明其出席。
2. 谈判小组由采购评审专家、采购人代表组成。
3. 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谈判小组告知有关供应商。
4. 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5. 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6. 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或者工程量的,采用书面谈判形式,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以公告形式通知潜在供应商,供应商在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中报价为最后报价。提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退出谈判。
7. 在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中,有多家供应商提供相同品牌的产品或者核心产品的,按一家响应供应商计算,评审后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
8. 当最后报价中具有最低报价的供应商多于1名时,组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进行现场竞价,直至报价出现差别时为止。
9.对于限额以下项目,当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时,或者经评审合格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可以决定:
(1)两家时,竞价确定成交供应商;
(2)一家时,直接协商确定成交价格;
(3)终止本次采购活动。
五、成交和合同
1. 谈判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
2. 除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和价格计算错误外,采购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
3.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采购合同。
4.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采购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5.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六、采购活动终止
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将被终止: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七、询问、质疑和投诉
对本项目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等的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采购人具有项目的解释权。
第三章 项目需求
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仔细研究项目需求说明。项目需求包括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技术要求是指对采购标的功能和质量要求,包括性能、材料、结构、外观、安全,或者服务内容和标准等;商务要求是指取得采购标的的时间、地点、财务和服务要求,包括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和地点(范围),付款条件(进度和方法),包装和运输,售后服务,保险等。
供应商不能简单照搬照抄磋商文件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必须作实事求是的响应。如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同采购人提出的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不同的,必须在《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和《技术部分正负偏离表》上明示。
一、项目简介
本项目如皋市九华镇耿扇村道路硬化工程已经批准建设,项目采购人为如皋市九华镇耿扇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源中共江苏省委驻如皋市乡村振兴工作队帮扶资金。
二、采购内容
建设规模:本项目浇筑长度约1015米,路肩及地势较低处配土及碎砖约350立方,具体情况详见工程量清单;
请各响应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按照采购文件提供的施工技术要求完成全部施工内容,材料及配土所有费用摊入混凝土面积中按每平方米报价。
标段 |
名称 |
长(m) |
宽(m) |
厚(cm) |
面积(㎡) |
备注 |
1标段 |
耿扇村2、3、17、19、22组 |
1015 |
3 |
15 |
3045 |
1、全长1015米3045平方含路基平整、配土、灰石路面浇筑。 2、监理、检测、审计由采购人负责确定单位,费用包含在中标价中,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
三、技术要求
(1)路基施工要求
结合现场情况地势较低处需先行配土,路基结构必须采用12厘米厚的泥灰碎石,配合比为石灰:碎石:土=1:3:6。整体路基整平压实,路基需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路面施工。
(2)路面施工要求
1、浇灌水泥混凝土路面厚≥15cm;
2、浇灌路面水泥混凝土均使用C30商品混凝土,42.5级P0型水泥。砂不允许用海砂、石子不允许用再生石子。抗折强度≥4.0兆帕;
3、采用仪器立模,路面浇灌平整,振捣密实,无露砂裂痕现象;
4、每4m设一个横向切割缝缩缝,深度≥5cm,每48m设一胀缝,宽度≥2cm,所有缩缝胀缝均需采用沥青灌缝;及时做好养护工作;
5、所有材料经检测合格后严格按照配比使用施工。
(3)配土
1、路肩每侧宽度不小于50cm(具体按现场情况),路肩用土符合施工技术规范要求,不合格土不得用于路肩配土;
2、路面配土应分层填筑压实、层面平整、肩线直顺,路肩成形后必须与水泥混凝土路面在一水平面上且无阻水现象。
四、质量标准
质量要求:合格,达到采购人施工要求。
五、工期和地点
工期:自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由村开具开工通知单起始日期计算。
地点:如皋市九华镇耿扇村2、3、17、19、22组。
六、验收方案
在接到中标供应商以书面形式提出验收申请后,在5 个工作日内及时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参与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作为支付货款的依据。
七、缺陷责任期
自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贰年。
八、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工程款审计价的90%,同时退还保证金,第二年度付工程款审计价10%。每次支付前,成交供应商根据审计价格出具相应金额正式发票。
九、报价要求
(1)报价要求:以工程量清单报价,响应供应商报价应包含本工程项目的措施费、材料、人员、运输、装卸、审计、保险、验收、税金等一切与之相关的费用。
(2)响应供应商应对谈判文件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谈判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其他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方将不予支付成交人任何其他增项费用。
十、其他要求
1、本工程不允许分包,潜在响应供应商自行到工程现场踏勘(工程范围内与施工有关因素均由响应供应商充分考虑,并要求响应供应商酌情纳入报价,土方欠方路段由成交供应商填方,中标后不予计入增量);
2、成交供应商运送商品混凝土、施工机具等材料对村居现有桥梁、道路造成损坏,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维修赔偿责任。施工期间的安全成交供应商承担主体责任,对施工期间的安全负全责;
3、响应供应商有疑问可书面或致电向采购人咨询。
特别提醒:各响应供应商需注意,除了按照本采购文件提供相关材料外,各响应供应商还需严格遵守相关政策,确保能够按时开工建设,保证项目质量,按合同工期完成施工。成交后不得以任何原因为理由推迟进场、放弃中标等。此项目资金来源于中共江苏省委驻如皋市乡村振兴工作队帮扶资金,若因施工方工程质量等问题导致工程验收不通过,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待工程整改验收合格后再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