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九华镇
2021年九华镇郑甸社区墙体齐白项目施工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来源: 九华镇政府 发布时间:2021-06-15 10:17 累计次数: 字体:[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1年九华镇郑甸社区墙体齐白工程项目(项目名称),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如皋市九华镇郑甸社区居委会,建设资金来自村有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九华镇郑甸社区20组-24组;

(2)最高限价:333200元(含税金);

(3)招标范围:2021年九华镇郑甸社区墙体齐白工程项目,详情见图纸与工程量清单(报名时获取)。

(4)计划开、竣工时间:工期30日历天,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5)质量要求:合格。

(6)付款方式(5:3:2)竣工验收合格后当年年底支付工程款的50%,第二年年底支付余款的30%,第三年支付第二年结完之后余款的20%。

(7)结算方式:根据中标固定总价不变,一律不予增量。(请投标人自行到现场进行充分踏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申请人的资质条件:携带身份证,营业执照范围包括装饰装潢、水性涂料等,授权委托书(非法人报名的),现场负责人持有高空作业证,企业信用3A等级证书(全网可查)、企业资信3A等级证书(全网可查)、重质量守信用3A等级证书(全网可查)、安全责任由中标方负承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复印件盖企业公章,密封于档案袋内)。

3.2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报名日期为:2021年6月15日9:00至2020年6月21日17:00,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九华镇郑甸社区党群服务中心。

4.2标书必须按照清单报价并加盖企业公章密封于档案袋内,逾期报名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方式和时间

本次招标公告在九华镇镇政府公告栏及政府网站发布。公告时间从2021年6月15日到2021年6月21日止。

6.其他事项
6.1本工程投标报名费200元,保证金:叁万叁仟叁百贰拾元(33320)。交至 (账户名:如皋市九华镇郑甸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中国农业银行账号:10703301040012561);由村出具收款凭证视为报名成功。中标单位中标保证金自动转换为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负责审计。

6.2开标日期:2021年6月22日,如有变化,以电话通知为准。

本工程招标公告由招标人制定,招标人对招标公告的真实性负责。

7.评标办法

本招标工程项目采取:三人投标最低价中标。四人以上(含4人)次低价中标。六人以上(含6人)采用平均价评标法,中标人为与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价的平均值最接近的投标人,若出现与平均值相同差值的投标人,投标价低者为中标人。当场开标公布中标单位。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九华镇郑甸社区居民委员会

联系人:杨小春

电话:13511585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