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索引号: 3237625017/2021-00131
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工商    通知
发布机构: 如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号: 皋市监发〔2021〕44号
成文日期: 2021-05-14
发布日期: 2021-05-14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广告监管领域“护苗助老”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广告监管领域“护苗助老”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来源: 如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1-05-14 16:06 累计次数: 字体:[ ]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根据国家总局、省市局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广告监管工作实际,决定以“护苗助老”为主题在全市开展“‘守护夕阳红·呵护青少年健康成长’——金融、医疗、医疗器械、药品、保健食品、教育培训等虚假违法广告清理整治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1年5月至2021年11月

二、整治目标

通过加强对重点领域违法广告的监管,努力实现金融、医疗(医疗美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教育培训等虚假违法广告明显减少,消费者合法权益得到有力保障,社会关注的虚假违法广告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信任感、幸福感不断增强,努力营造绿色健康的广告市场环境。

三、整治重点

(一)金融广告。

1.对宣传有投资回报预期的商品或服务,未以显著方式对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风险责任承担予以提示或者警示的;

2.广告中含有高收益、高回报,明示或暗示保本、无风险或保收益,夸大或者片面宣传金融服务或者金融产品等内容的;

3.利用学术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形象做收益证明的。

4.广告中含有预期收益率的,以及对过往收益率表述不清楚、不真实的;

5.非金融机构发布贷款广告的;

6.广告中出现“无抵押”、“无担保”、“无利息”、“快速放款”“借贷咨询”“借款零门槛”“平账”“低利率”等宣传内容的;

7.以公司扩大经营、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进行集资宣传的;

8.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进行集资宣传的;

9.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集资宣传的;

10.广告中含有其他集资内容的。

(二)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

1.未经审批或者篡改广告批文发布的;

2.电视、广播以新闻报道形式,或以医疗资讯服务类专题节目、栏目形式发布的;

3.利用代言人作推荐、证明的;

4.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保证的;

5.保健食品广告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

6.非保健食品广告宣传具有保健功能,或者借助宣传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其具有保健功能的;

7.非医疗、非药品或非医疗器械广告宣传治疗作用的;

8.违背公序良俗,向青少年贩卖“容貌焦虑”的医疗美容广告的;

9.假冒“医生”“专家”身份宣传食品、保健食品等包治百病的。

(三)教育培训广告。

1.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的;

2.明示或者暗示有相关考试机构或者其工作人员、考试命题人员参与教育、培训的;

3.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教育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的;

4.假扮专家、教授、学者等身份误导学生的虚假广告行为;

5.广告中含有诱导学生必须接受教育培训等不良导向内容的。

四、工作步骤

(一)贯彻部署阶段(5月10日前)。各分局按照通知要求,将文件精神传达给监管人员,确保整治部署落实到位。

(二)清理整治阶段(5月至10月)。各分局强化对重点领域广告的监测,结合药械、食品、教育培训机构等行业的日常监管,开展涉及“护苗助老”重点行业广告内容的检查,认真梳理违法广告线索,及时组织查处相关案件。

(三)总结巩固阶段(11月)。对整治工作成效进行总结,在夯实整治成果的基础上,抓好长效监管,防止违法广告出现反弹。

五、工作措施

(一)严格“三品一械”广告管理。各分局要加强对“三品一械”(即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监管,指导“三品一械”广告主认真开展广告审查备案工作,从源头加强管控。

(二)加强对重点领域广告监测。局综合监管科主要负责对广播电台、电视台、部分微信公众号、网络平台发布的广告实施监测,各分局主要对店堂广告、网络广告、户外广告及其他监管过程中能发的广告进行监测。监测重点行业包括:金融、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教育培训等;重点时段包括:特别是对各类购物节、重阳节、儿童节、寒暑假、开学季等重要节点和时段的广告要加大监测力度,及时发现违法广告线索。

(三)有力查处典型广告案件。突出查办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严重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案件,特别是对发布虚假金融、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教育培训的广告要加大处罚力度。各分局要以此为契机,狠抓案件线索转化率,力争办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

(四)加强广告发布单位行政约谈、指导。各分局要灵活运用建议、劝告、约谈等多种方式,加强对本地区金融机构、医疗机构、校外培训机构、传统媒体、互联网企业等单位的行政约谈、指导。加大广告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鼓励经营者主动整改,引导经营者自觉规范经营行为。

(五)曝光违法典型案例。各分局要及时报送送办结的广告案件,适时公布典型案例,以震慑不法市场主体,提高老年人、青少年的识假防骗能力。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充分认识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各分局要从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的高度,把抓好党史学习教育和推进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将整治行动作为党史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以群众关心的“热点”为问题导向,增强为群众办实事的责任意识,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广告市场环境的持续净化,营造出更为放心、更为安心的消费环境。

(二)加强组织,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各分局要准确传达文件精神,结合行业的日常监管,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要把整治行动与2021年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结合起来,加强统筹协调,要形成查处一案、震慑一片的执法效果。

(三)按时报送整治进展情况,做好工作总结。请各分局于每月14日前将工作进展(表格见附件,有亮点或案件附简要说明)报送给郭宏(联系电话:18862751758),涉非资讯排查数据统计仍按原要求(涉非排查表一)报送,7月20日前反馈整治行动中期进展情况,11月5日前上报工作总结。工作中遇到疑难问题,及时向局综合监管科反映和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