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索引号: 3237625017/2023-00129
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通知
发布机构: 如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号: 皋市监发〔2023〕60号
成文日期: 2023-08-08
发布日期: 2023-08-10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印发《如皋市电梯安全筑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关于印发《如皋市电梯安全筑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来源: 如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08-10 11:26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分局,江苏特检院南通分院如皋所,各电梯使用维护保养单位: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电梯安全筑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南通市电梯安全筑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夯实电梯生产、使用单位主体责任,筑牢电梯质量安全基础,深化改革创新,推动全市电梯产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制定了《如皋市电梯安全筑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如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8日

如皋市电梯安全筑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023-2025年)

为消除电梯风险隐患,夯实电梯生产、使用单位主体责任,提升电梯安全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乘梯、放心乘梯和出行便利,根据南通市局《关于印发南通市电梯安全筑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以落实电梯生产、使用单位主体责任为重点,完善电梯全生命周期智慧监管体系和安全治理体系,推动解决电梯安全领域重点难点问题,有效预防和减少事故,持续降低故障率,缩短困人救援时间,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认同感。

(二)主要目标

切实落实电梯生产、使用单位主体责任,集中整治非法电梯使用,有序开展老旧电梯评估及整治工作,筑牢电梯质量安全基础;优化96333电梯应急处置平台,强化应急处置能力;深化改革创新,稳步实现检验检测分离改革,持续改进维护保养模式;加快形成安全责任明晰、工作措施有效、监管机制完善、社会共同参与的电梯质量安全治理格局。

二、重点任务

(一)压实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提升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水平

1.建立安全责任层级负责机制。切实落实总局73号和74号令,督促指导电梯生产单位配齐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使用单位配齐电梯安全总监和安全员,将安全责任落实到最小单元。运用《南通市特种设备云平台》提供两个规定责任落实功能模块,帮助使用及生产单位建立、健全、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制定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及时排查消除风险隐患。探索建立新形势下电梯生产和使用环节的管理制度。

2.培育专业电梯使用管理主体。探索建立住宅领域专业电梯使用管理新模式,培育电梯使用管理、维护保养、自行检测等全包式服务的电梯使用管理经营主体,促进专业化、规模化、长期化运营,破解住宅电梯使用管理、维护保养市场短期博弈困境,有效落实电梯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3.优化维保市场环境。加强维保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发挥星级评定在维保市场的指挥棒作用,持续做好维保信息公示,倡导开展质量承诺,公开维保服务内容、价格以及部件清单,促进电梯维保行业优胜劣汰,逐步形成公平、开放、透明的维保市场。配合物业服务企业行业主管部门,指导使用单位与维保单位签订“全包维保”合同,着力降低电梯全生命周期使用成本。严厉打击恶意低价维保以及套取公共维修基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好市场秩序。

4.推进按需维保。依托物联网、数字孪生等先进技术,鼓励有条件的电梯使用、维保单位开展自主确定有针对性的维保项目、内容和周期的小规模试点工作,总结经验教训,为全市推进按需维保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5.加强维保监督检查。督促电梯维保单位严格按照《电梯维护保养规则》等安全技术规范和制造单位的技术要求,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确保电梯安全性能良好。同时,与使用单位做好衔接,落实好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各分局要持续开展电梯安全专项抽查,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安全隐患,提升电梯本质安全。

(二)深入运用电梯综合监管平台,全面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6.提升我市电梯安全信息化管理水平。通过深入推进电梯安全综合监管平台运用,加快推进电梯安全信息“多码合一”,科学规范电梯安全标识的设置,推行基于“二维码”的无纸化维保工作,提高电梯无纸化维保率及维保完整率,全面提升我市电梯安全信息化管理水平。推动电梯星级维保单位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评定方式,努力实现电梯安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真正让人民群众安全、放心乘梯。

7.智慧电梯预警提升应急救援处置能力。实施电梯救援提速工程,优化救援站点设置,持续缩短电梯困人救援时间,进一步提升我市电梯应急救援处置服务能力。深入研究推广应用智能报警方式,解决特定人群困梯呼救难等问题。鼓励在轿厢紧急报警装置无人响应时,自动识别电梯困人场景和自助派单,直接发送信息至南通市96333电梯应急处置平台、使用、维保单位,保障被困乘客以安全、快速、科学的方式得到解救,全面降低困人率。

(三)排查整治非法电梯使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

8.排查未登记电梯使用。按照总局2023年民生领域“铁拳”行动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基层分局“哨兵”作用,以用于经营性使用的居民自建房、别墅为重点,全面排查违法使用未办理使用登记的电梯。居民自建房、别墅按照《家用电梯制造与安装规范》(GBT21739—2008)等制造、安装的电梯,不得对外开放经营使用,并鼓励其纳入96333应急救援体系;如需提供给公众使用,应当按照现行安全技术规范以及相关标准要求进行改造或更新,并依法履行施工告知、监督检验和办理使用登记等手续。

9.排查不符合要求的杂物电梯。以餐饮经营等单位为重点,加大杂物电梯排查力度,对不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各类“传菜梯”,按照《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要求,责令停止使用。使用单位未重新安装符合要求杂物电梯的,应将原“传菜梯”予以拆除。

(四)全力推进老旧住宅电梯评估及整治

10.加强老旧住宅电梯安全评估、建立老旧住宅电梯评估整治长效机制。按照《南通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老旧住宅电梯安全评估及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统筹推进使用15年及以上老旧住宅电梯安全评估工作,落实“省民生实事”工程。通过现场测试、风险监测、隐患分析,综合研判电梯运行系统安全状况,提出整改建议,各分局要及时确认评估结果以及后续隐患整改闭环,不断提高我市老旧住宅电梯质量安全水平。总结老旧住宅电梯安全治理经验,建立分类分级管控、精准治理的长效机制。

11.拓宽老旧住宅电梯资金保障渠道。建立健全“属地政府牵头、市场监管与有关部门联动、技术机构全程介入、整改资金多方筹措”的工作机制,着力解决资金筹措困难等堵点问题。积极探索“保险+服务”、“电梯养老保险”等新模式,多渠道筹措电梯维修资金,着力破解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费用难题。

(五)强化检验检测技术把关能力

12.提升检验工作服务效能。电梯检验机构要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工作时限要求,开展检验申请受理、资料审查、现场检验、出具检验报告和使用标志等工作,不得出现无故推诿、拖延等现象;电梯检验机构要主动服务行业需求,对涉及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制动器制动试验等带载试验项目,与施工单位安装竣工自检一并进行,共享试验数据和结果,提高检验工作效率与服务质量。

13.扎实推进检验行风建设。电梯检验机构要筑牢检验工作廉政防线,主动公开检验廉政风险民意反馈渠道,对违反法律法规、不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进行检验、违反廉洁纪律、破坏营商环境等行为,依法依规及时查处,并将处理结果进行公开。经常性开展警示教育,以案释纪、以案释法。同时,充分发挥正面典型示范标杆作用,凝聚检验队伍履职尽责、崇德向善、奋发有为的正能量,积极营造依法施检、公平公正的电梯检验氛围,树立良好公益性机构形象。

14.积极推进自行检测。加强电梯自行检测政策宣贯,鼓励满足条件的电梯使用、维保单位申请开展自行检测。

15.加大检测市场监管力度。加强对检测机构、检测人员、检测报告等信息核查和监督抽查,严厉打击人员证件挂靠、无证人员检测、检测走过场等违规乱象。对因检测质量原因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将依法从重处罚,并根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4号)第二条之规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

(六)推进电梯产业高质量发展

16.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因地制宜发挥各地优势,优化产业链布局和区域分工,按照“市场导向、政府引导、分步实施”的原则,推动电梯产业集聚区建设。对已成为当地支柱产业、集聚效应明显的地区,支持建设电梯品牌示范区,进一步提升江苏电梯品牌知名度和竞争力。

17.坚持源头引领。支持电梯生产企业加强研发和优化管理,提高电梯产品安全性和可靠性,降低故障率和日常维保工作量,从本质上提高电梯质量安全水平。加强电梯生产企业售后服务能力建设,鼓励电梯制造企业产业链向使用环节延伸,提升安装、修理、保养质量水平,促进先进制造业向现代服务业转化。

18.提升从业人员能力。督促电梯生产单位按照总局 73 号令要求,加强人员培训和管理,增强责任心,提高专业素质和技术能力。推动完善电梯职业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形成各专业职业工种合理比例,满足电梯安装、维保等工作需求。鼓励电梯安装维修人员参加技能竞赛,激发电梯从业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电梯行业稳步健康发展。

(七)加强宣传引导和社会监督。

19.加大宣传力度。在“安全生产月”“特种设备安全宣传周”“电梯安全宣传周”等时段,采用“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等多种途径,普及电梯安全知识,提高遵法守法意识,引导社会公众安全、正确乘用电梯。加强中小学、幼儿园电梯安全教育,将电梯有关知识纳入科普学习范围,普及电梯安全知识。

20.强化社会监督。扩大群众投诉与反映渠道,多种方式发挥社会监督机制,加大对无故障报故障赚取维修费用、更换配件以次充好等不诚信行为进行曝光,倒逼电梯使用、维保单位等主体责任的落实,大力提高全社会对电梯安全的关注度、参与度和认可度。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分局要按照方案要求,落实任务举措,细化责任分工,按照时间节点稳步推进三年行动重点任务落地实施,集中力量解决“问题台账”清单上群众反映强烈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有效化解潜在风险隐患,定期梳理、统筹推进行动各项任务,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协同共治。以三年行动为契机,推动属地政府建立完善电梯质量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电梯安全领域存在的重大问题。以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安全生产考核为抓手,推动落实属地责任和相关部门依法履行管理责任,更加有力构建多元共治格局

(三)严格督查检查。市局将结合“飞行检查”等行动,根据本方案明确的内容指标和年度工作部署对各地落实电梯安全筑底行动情况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并适时通报。

(四)及时报送信息。各分局于12 月8日前,报送 2023 年筑底行动各项任务工作进展,并填写违法使用未登记电梯查办情况表(附件);2024 年、2025年 12 月1 日前梳理本地行动进展、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报送年度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