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索引号: 3237625017/2021-00212
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其他    通知
发布机构: 如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号: 皋市监发〔2021〕87号
成文日期: 2021-10-08
发布日期: 2021-10-11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开展粮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通知
关于开展粮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通知
来源: 如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1-10-11 10:57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确保国家粮食价格政策执行到位,切实维护粮食收购和流通秩序,根据总局、省局、市局统一部署,决定开展粮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内容

(一)价格违法行为。是否存在压级压价、抬级抬价行为,是否执行最低收购价政策和明码标价规定。

(二)价格垄断行为。是否存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高价销售粮食或者以不公平低价收购粮食。是否达成垄断协议。

(三)计量违法行为。是否存在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等计量违法违规行为。

(四)无照经营粮食等其他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行为。是否存在违反《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江苏省粮食流通条例》、《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粮油仓储管理办法》、《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办法》等规定的违法行为。

二、整治对象及方式

(一)整治对象。国有粮食企业和基层粮库。其中,对执行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格预案的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加大检查力度。

(二)整治方式。市局成立由贾宏斌局长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稽查科、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科、标准计量监督管理科等条线协同推进。根据《价格法》、《反垄断法》、《计量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检查2019年1月以来粮食购销领域扰乱市场秩序和违法交易行为,对具有连续性的重大价格违法行为向前追溯至2018年1月以来。

三、实施步骤

整治时间为2021年10月至2022年1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准备阶段(2021年10月8日前)。成立工作小组,明确负责人和联络人。根据工作要求,充分调研,摸清底数,吃透政策。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做好动员部署,组织业务培训。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10月10日-2022年1月中旬)。根据整治对象和内容,对负责储备粮和政策性粮食收购管理的国有粮食企业和基层粮库进行“拉网式”检查,并建立工作台账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从重、从严、从快查处。同时,结合秋粮收购工作,对粮食主要收购点开展现场检查。

(三)总结报送阶段(2022年1月下旬)。梳理前期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和经验做法,曝光典型案例,研究建立粮食购销领域监管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整治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成立工作小组,加强领导,统筹协调,把专项整治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确保整治工作组织有序、稳步推进。

(二)注重工作衔接。要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组织协调下开展工作,服从统一安排,与巡视巡察、审计监督结合起来,避免多头检查、重复检查。主动与发改等部门加强政策沟通,确保对粮食购销相关政策把握准确。强化行纪衔接,检查中发现的责任、作风、腐败等违规违纪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

(三)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公众号等多种媒介正面宣传、形成良好社会氛围。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严格落实岗位责任,依法处置12315平台涉及粮食购销领域相关诉求,及时曝光违法典型案例,提高整治效果。

(四)做好报告总结。各分局每月(25日前)报送工作进展情况,2022年1月20日前报送工作总结,并报送典型案例。上述材料均报送至稽查科储瑞星处。发现重大案件或重大情况及时上报市局。

联系人:储瑞星;联系电话:18262528266。

如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