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237625017/2021-00211 | ||||
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质量监督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如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文号: | 皋市监发〔2021〕74号 | ||||
成文日期: | 2021-09-01 | ||||
发布日期: | 2021-09-02 | ||||
有效性: | 有效 | ||||
名称: | 关于开展成品油质量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
各分局:
为进一步强化成品油质量监管,维护良好的成品油经营秩序,打击各类违法经营行为,结合南通市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成品油质量监管的通知》要求,决定从即日起至9月30日,在全市开展成品油质量专项整治行动。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是加强采购环节监管。重视对加油站经营汽油等成品油采购环节的执法检查,督促企业依规守法经营。执法检查过程中,检查相关加油站,有无按照《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建立并执行成品油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有无验明产品质量的相关合同、发票、账簿以及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等其他有关材料。同时,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七款的规定及加油站提供的相关材料,检查是否存在加油站向未经许可违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采购成品油汽油的情况。检查过程中,如发现上述问题,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发现违法犯罪线索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
二是加强成品油质量监管。执法检查过程中,按照《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对加油站经营成品油进行油品抽样检验,并加强对随货发票、质检报告等相关材料查验,按照相关国家、行业标准对油品质量进行检验,以防“掺杂”“以次充好”或不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油品混兑销售等情况。如发现上述问题,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三是加强宣教凝聚共治合力。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组织开展成品油加油站集体行政约谈,指导开展质量自律活动,促进加油站落实主体责任、提高质量水平。要主动加强与商务、应急管理、生态环境、公安等部门沟通协作,及时通报监管信息,不断增强监管合力,堵塞监管漏洞。
各分局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抓好质量监管,督促加油站落实主体责任,持续推进我市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和油品质量的提升。请各分局于 9 月 28 日前将工作总结、相关监管情况统计表和相关检查、约谈、会议及宣讲的图片材料报送市局质量监管科。
如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