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如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意识,不断完善法治体系建设,强化组织保障和能力建设,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着力规范执法行为,丰富执法普法内容,全面履行市场监管职责。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科学统筹,量化考核,细化法治市监标准要求
制定《2022年基层分局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细则》,从规范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免罚轻罚工作、强化法治宣传等方面,提升考核权重,细化考核标准,量化考核指标,切实通过考核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二)优化流程,健全制度,完善法治市监体制机制
1.严格行政决策程序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做好重大行政决策记录、目录化管理。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组参与,接受纪委监督。全面落实公职律师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目前聘请1家法律顾问,6名公职人员担任公职律师,另有一名公职律师正在申请过程中,共同为重大事项提供法律意见、参与办理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有效促进了科学民主决策、依法行政。
2.健全行政执法制度。制定《如皋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履职尽职免责办法》,保障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有效防范执法风险。制定《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如皋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首违不罚、免罚、轻罚和不予行政强制措施规定(试行)》规范依法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制定《基层分局一般行政处罚案件审核集体审理制度》《重大复杂行政处罚法制审核制度》《重大复杂行政处罚集体讨论制度》,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确保行政处罚的透明、规范、合法、公正。
3.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准确梳理执法事项清单,及时清理执法人员资格并通过省政务服务网和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大力推行行政执法文书范本,强调现场检查、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等重点环节的音像记录,强化行政权力公开运行网上全过程监督;配优配足法制审核人员,完善案件预审和集体讨论制度,不断强化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2022年共组织召开集体讨论11次,讨论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案件396件,复核陈述申辩案件70件;书面集体讨论15次,审理案件79件。
4.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按照政府通知要求,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前我局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共计3件,均已报市政府备案并向社会公布,规范性文件审查率、备案率、合法率达100%。认真参与各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在收到征求意见稿后,及时反馈意见建议。
(三)立足职责,全面履职,彰显法治市监建设成效
1.聚焦舆情热点,强化执法实效。针对房地产领域舆情,组织业务科室针对舆情反映的“食品、保健品”等领域涉老消费纠纷与违法行为、物业企业侵犯业主权益的行为进行研判,组织精干力量进行案件查办,并注重处罚结果公示,不断引导和规范食品、保健品经营者、物业企业合法合规经营。
2.切实抓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一方面,积极主动出庭应诉,自觉维护司法权威。严格执行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2年,我局行政诉讼案件10起,行政机关负责人均能积极出庭应诉,主动接受司法监督。行政诉讼案件判决后,均在法定期限内履行催告和申请强制执行,依法及时全面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另一方面,规范应复应诉工作,注重化解纠纷。将复议诉讼应对能力建设作为法制工作重点,理顺应诉机制,明确承办机构和法制机构责任。2022年,我局答复行政诉讼案件10起,行政复议案件57起。行政复议案件中不服我局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共5起,不服我局投诉举报处理结果的共51起(其中对食品标签标识的举报24起),不服我局信息公开的案件共1起。我局尊重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审理意见,注重在复议诉讼中化解纠纷,1起复议案件经复议机关调解结案,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3.坚持包容审慎,彰显执法温度。审慎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严格落实省、市有关轻微违法行为免罚轻罚规定,着力构造市场主体容错纠错机制,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对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行为及时纠错并实施免罚,累计首违不罚12件,涉及金额94.23万元;免罚130件,涉及金额607.54万元;从轻处罚287件,涉及金额822.41万元;减轻处罚329件,涉及金额1919.83万元。
4.坚持依法及时便民,有效规范政务公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如皋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坚持依法、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切实做到领导重视、责任明确、机制健全和公开主动。2022年共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3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4期,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件,均依法按时答复。
5.严格落实行刑衔接,凝聚部门工作合力。明确在行政执法中发现的涉嫌犯罪的案件线索,坚持有案必移,杜绝以罚代刑。2022年,共移交涉嫌刑事犯罪案件23件,公安机关立案8件。
(四)强化督查,注重指导,夯实法治市监建设基石
1.强化执法监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坚持结果导向,将执法监督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切实发挥法制监督职责。针对案件审核、行政复议诉讼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认真组织汇集整理研究,定期发布法规通报,通过行政权力网上运行监督、定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案件审核等方式,拓宽行政执法监督的广度与深度。
2.深入开展法制培训,提升人员法治素养。持续推进人才提升工程,采取“分局推荐、局党委综合考评”方式从各个基层分局选出跟班培训人员,通过理论知识培训、研读案卷、模拟听证、主(协)办案件等实践活动,培养法制审核和执法办案骨干力量。持续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定期开展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业务培训,不断强化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和业务水平。在2022年南通市市场监管系统网络安全线上答题竞赛,我局荣获优秀组织奖。
3.注重执法研讨总结。对于行政执法中遇到的典型问题和疑难问题,倡导执法人员进行研讨,参与如皋市法学会课题申报,注重化实践经验为理论指导,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的水平和效能。2022年向市政府法宣办报送以案释法典型案例12篇,调研文章12篇,法制信息155篇。
(五)积极普法,注重宣传,浓厚法治市监建设氛围
1.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积极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双重发力,深入宣传2022年消费维权年主题“共促消费公平”,全力打造“放心消费,乐享如皋”服务品牌,提升消费品质,共建大爱如皋。面向各类市场主体、广大消费者,以企业复产复工关键节点、“4·26知识产权保护日”、“食品安全宣传周”、“5·20计量日”等为契机,开展法制宣传和培训。建立典型案例筛选发布制度,精心筛选典型案例,及时向社会发布,做到有案情、有法理、有分析。
2.注重普法活动与依法治理相结合。在整治涉老“食品、保健品”领域专项行动工作中,扎实开展食品、保健食品知识宣传和普及工作,突出对老年消费群体的宣教力度。在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大检查工作中,将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大检查与电动车专项整治相结合,坚持执法监管与宣传引导并重,通过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宣贯、签订《电动车经营单位承诺书》、推行《电动车销售告知书》制度、张贴《电动车消费警示》,督促电动车经营单位完善质量管理制度,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3.利用新媒体平台,强化法治宣传影响力。利用新媒体平台“如皋市监工委”宣传我局执法活动、法律依据以及案例分析,让更多的群众了解我局执法情况,让更多的经营者认识违法经营的情形,让更多的消费者享有更充分的信息来源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我局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全范围组织开展学习贯彻活动。局党组带头学习。局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作为重要内容,先后召开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中“11个坚持”的丰富内涵。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持续开展学习。各支部开展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召开“三会一课”等多种形式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传达到每一名党员干部,确保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落地落实。
(二)强化法治工作部署安排。认真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及省市局2022年全面依法治省和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等重要内容的贯彻落实。制定工作台账,明确责任科室,加强督办跟踪,确保各项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多次召开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我局法治建设工作,高位谋划市场监管法治建设工作。高站位、严标准迎接和依法行政考评、法治政府督察巡查工作,以考评和督察为契机,以问题为导向,抓好整改落实。
(三)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局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把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把法治建设作为年度工作计划第一安排、年初经费预算第一保障、平时党组会研究第一个议题、年终目标考核第一权重,不断夯实领导干部对法治建设“一岗双责”的思想认识专题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法治建设的任务和措施,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中心组理论法治学习活动,自觉把工作融入到法治建设思路中;带头赴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主题活动现场、政风热线平台等开展法律知识的宣传活动。
三、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2年,我局在法治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市场监管难度和复杂性明显上升。新经济、新业态不断涌现,线上线下市场交织融合,创新和保护等需求更趋多元,对加强和改进市场监管提出了新的挑战;市场监管领域法治建设相关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执法水平有待提升,干部的法治素养和法律知识水平有待提高;二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还需加强,在联合执法、信息共享等方面有待提升。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3年,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全省市场监管工作部署要求,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紧紧围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提升法治监管能力和水平,推动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再上新台阶。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政治引领
继续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全局中心组理论学习的一项政治任务与核心内容,并形成学习长效机制,使“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关键领域”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切实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本质内涵与根本要义,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强大的政治遵循与思想伟力。
(二)坚持严格执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针对市场监管领域风险最大、压力最重、民生最怨的突出问题监管加强法治保障力度,在办理程序、调查取证、正确定性、合理裁量等方面提供法制意见,推动形成一批经得起检验,有影响、有震慑的案件。继续全面践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同时规范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刑事司法工作,做好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衔接。
(三)加强执法监督,提升执法能力水平
规范行政执法裁量,加强对《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等的学习宣贯,指导执法人员正确适用,坚决杜绝大案小办、小案重罚,切实做到宽严相济、过罚相当,持续打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丰富法治专题讲座、法治专题培训班及旁听法院庭审等各种学习方式,加大对执法人员、法制人员的培训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