皋市监处罚〔2024〕0401103号
当事人:如皋万丰皮革制品有限公司
主体资格证照名称: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8********89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
住所:如皋市********
身份证号码:32030519********19
2023年6月12日,本局收到如皋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皋检建〔2023〕10号),《检察建议书》认定当事人有高度可能性属于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建议本局及时开展调查清理工作。
2024年7月18日,本局执法人员依据江苏省如皋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皋检建[2023]10号)对当事人位于如皋市东陈镇大河村六组的经营场所进行实地检查。经查,未发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也无法与其取得联系。经向见证人了解,证明该登记住所无如皋万丰皮革制品有限公司。
在调查过程中,本局执法人员分别于7月18日和7月31日向当事人经营场所寄送《询问通知书》各一封,均因原址查无此人被退回。
2024年8月13日,本局执法人员前往如皋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调取当事人的社保缴纳情况,如皋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开具当事人在我市未办理企业社会保险登记证明。
2024年8月13日,本局执法人员前往如皋市税务局调取当事人的税务缴纳情况,如皋市税务局于2024年8月19日回函,证明当事人纳税状态为“非正常”。
现查明,当事人登记的住所未发现被检查单位及企业负责人,也无法与其取得联系。另外,当事人自成立以来未有人员参保,也无纳税记录。当事人涉嫌开业后自行停业六个月以上的违法行为属实。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 当事人营业执照查询单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的主体资格、企业经营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及当事人成立于2015年12月17日的事实。
2. 《现场笔录》1份、《询问通知书》及被退回信件各2份,证明当事人登记的住所未发现被检查单位的事实。
3. 《证据提取单》1份,证明当事人长期停业未经营,当事人未依法办理歇业的事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公司登记机关可以吊销营业执照,但公司依法办理歇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二条:利用公司名义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严重违法行为的,吊销营业执照。
根据如皋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皋检建〔2023〕10号),当事人自成立以来未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且未依法办理歇业的行为,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所列“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行为。当事人系孙亮等人为对外虚开增值税发票从中非法牟利而注册,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二款规定“利用公司名义从事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严重违法行为”情形。
当事人作为依法登记的企业法人,在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本案中,当事人从事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犯罪活动,并且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据此,本局认为,当事人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及利用公司名义从事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严重违法行为,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和第二百六十二条的规定所指情形。
当事人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及利用公司名义从事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严重违法行为,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二百六十二条所列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二百六十二条的规定,拟吊销当事人的营业执照。
2024年10月24日,本局依法通过如皋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对外公告了皋市监罚告〔2024〕0400919号《行政处罚告知书》(公告网址http://www.rugao.gov.cn/rgsjcjdglj/xzcfhxzqz/content/9a9d7211-a833-4c61-96a4-802e1e9fd086.html),告知当事人本局对其违法行为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处罚内容及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陈述申辩,未申请听证。
综上所述,当事人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及利用公司名义从事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严重违法行为,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第二百六十二条所列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第二百六十二条规定,决定吊销营业执照。
当事人如对本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如皋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依法向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如果需要通过互联网渠道申请行政复议,可以通过微信搜索、登录“法润江海e服务”小程序,点击“行政复议”栏目进行申请。
如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