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江安镇
关于进一步强化污染防治攻坚工作
来源: 江安镇 发布时间:2018-06-29 15:54 累计次数: 字体:[ ]

江政发〔2018〕45号

关于进一步污染防治攻坚工作

组织推进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解决好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大力提升污染防治工作成效,坚决打好我镇污染防治攻坚战,决胜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成立江安镇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指挥部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组织推进,充实污染防治办公室,加快推进污染防治日常工作。

一、抽调专人成立专门工作班子

为确保着力有效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美丽江安,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江安镇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江委发〔2018〕8号)等文件精神,成立如皋市江安镇污染防治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由朱伟锋副镇长任办公室主任,环保助理韩聪任副主任,各相关条线、部门抽调人员为办公室成员,开展办公室日常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全镇辖区内环境问题的巡查、交办、督查等工作,镇污染防治办公室成员原则上脱产集中办公。  

如皋市江安镇污染防治攻坚办公室

 任:朱伟锋

副主任:    

 员:  燃、汪  丽、严红琴、王  剑、石海琴

  1. 健全完善问题发现机制

    1.加大环境巡查力度。加强巡查,及时发现问题。落实巡查制度,要求办公室人员要定期、不定期对镇辖区内进行巡查,重点是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巡查实行周报告、零报告制度,对上级交办和巡查发现的环境污染问题要及时报告并交办至各对应条线、部门。

    2.曝光环境违法行为。充分发挥“12345”、“12369”等公共服务热线和微信举报平台作用。利用“如皋江安发布微信平台“江安一家人”微信群等手段宣传报道巡查工作动态,通报发布严重环境问题和典型案件处理情况推动污染问题解决,进一步彰显党委、政府解决问题、惩戒环境违法行为的决心和态度。

    3.设立污染举报热线。江安镇污染防治办公室设立专门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广泛公开,吸引社会公众关注环境污染事件、举报环境违法行为污染防治办公室应对群众举报线索收集、核实、交办、答复,确保群众反映的污染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2. 强化问题整改督察机制

    在全镇辖区内,针对发现的环境污染现象和环境违法行为,由镇污染防治攻坚办公室牵头,按照交办书面化,督办正常化,考核严肃化,问责常态化的要求,大力推进污染防治日常工作的成效。

    1.落实污染问题交办制度。对发现的各类污染问题,污染防治办公室应以交办单的形式,交办至各村居、条线、部门等责任主体,同时明确整治要求、规定办结时间,各责任主体办结后,应以书面形式向污染防治攻坚办公室报告污染处理情况。交办的污染问题实行建卡建档管理,实行问题清单销号制度,做到因场制宜、管不漏户、动态监管。

    2.强化污染问题督办制度。按照中心工作重点查、热点问题反复查、领导批示和重要会议部署专项查的总体原则,对未按时办结的交办单或领导批示要求督办的环境污染问题,污染防治办公室应以督办单的形式,对污染问题进行督查督办。对于督办工作仍推进不力的问题,由主要领导约谈相关责任人。

    3.明确污染防治考核制度严格执行《关于印发<江安镇污染防治攻坚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江委发〔2018〕9号)文件要求,按照实行月点评、季考核、年述职的形式,对各村居开展考核量化打分,对每季度排名靠后的村进行综合考评后,上报市委、市政府。

    4.严肃污染防治问责制度。按照《关于江安镇污染防治攻坚监管问责办法的实施意见》(江委发〔2018〕24号)文件精神,对污染防治攻坚工作中出现的追责情形,严肃追究责任人、分管负责人直至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如皋市江安镇人民政府

      2018年6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