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江安镇
索引号: 014226000/2021-00041
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监察    通知
发布机构: 江安镇纪委
文号: 江委发〔2021〕64号
成文日期: 2021-07-17
发布日期: 2022-06-29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建立江安镇大督查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建立江安镇大督查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江安镇纪委 发布时间:2022-06-29 10:01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进一步强化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加快重点工作推进力度,提升镇村干部工作执行力,充分发挥督查检查在加强效能建设、优化发展环境、推进工作落实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经镇党委研究,就建立大督查机制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各项重点工作要求,构建督促与检查、督办与问责、督查与考核相结合的联合机制,全面提升督查工作成效,彰显“唯实惟先、立说立行、善作善成、清正清明”的作风效能底色,为建设“四宜古镇、五彩江安”提供坚强作风效能保障。

二、组织机构

组  长:王  鹏

副组长:申  燃、张小兵、冯细华

成  员:郭  庆、唐晓星、杜连雨、周光华、吴红云、

李小标、王小伴、石  锐、邵海燕、李  曼、余鲲鹏、

黄新宇、蒋宝峰、倪新华、王道吉

大督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纪委,由纪委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和大督查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重点督查对象

各村(社区)党组织及其两委全体成员、全体机关公务员、机关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含事业人员、合同制人员)。

四、督查重点

大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在镇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接受主要领导直接指挥,行使组织协调、直接汇报、直接查办、通报曝光、奖惩问责等职能。重点督查五个方面:

1.作风效能系统提升督查。重点对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四风”问题整治情况,“三在”(在岗、在行、在状态)工作纪律执行情况,“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庸懒散慢拖”纠治情况,服务企业、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推进营商环境建设、提升行政服务效能情况进行督查检查。

2.重点工作协同推进督查。对年度明确的党委政府重点工作,以及重大项目建设、“三大攻坚战”、控违拆违、安全生产、土地管理、疫情防控、移风易俗等方面在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开展跟进督查。

3.领导交办工作落实情况督查。对落实上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条线主(分)管领导所交办布置的工作。

4.其他专项督查事项。其它需要纳入大督查的事项,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统筹决定。

五、督查方式

坚持“督有准备、跑有方向、查有方法、报告有实据”原则,聚焦党委政府重点工作要求,灵活运用督查方式方法,提高督查工作的专业性、权威性和实效性。

1.日常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按照高频率、全覆盖、常态化要求,组织好日常作风效能督查以及其他常规工作督查。围绕阶段性重点工作,各片片长、条线负责人、镇纪委组织开展集中专项督查,确保督查更有针对性、实效性。

2.现场督查和交办督查相结合。对党委政府关注的重点问题,决策落实中的难点问题,基层和人民群众以及新闻媒体、网络舆情反映的突出问题,深入现场督查,确保督查工作更直接、信息更准确。对需要尽快落实和紧急办理的事项,通过发交办单、督办单等形式,监督承办单位按时上报贯彻落实情况。

3.随机抽查与暗访回访相结合。对涉及面广、点多线长的综合性督查项目,随机抽取进行督查,见微知著、举一反三,提高督查效率。紧盯“四不落实”关键环节,运用“四不两直”方式组织暗访督查,提高督查客观性和真实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问题整改责任清单,并适时进行跟踪回访整改情况。

六、工作机制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构建完善彰显江安元素、务实管用可操作的督查工作机制。

1.问题研判机制。督查期间,被专项督查单位须召开组织生活会,全体成员认真剖析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切实抓好落实。须每1-2个月视情而定在镇村干部大会上作不少于5分钟的当前工作推进情况汇报,督查组根据被专项督查单位的整改态度、措施和成效等进行分析、研判,过程资料及结果作为督查最终结论的重要依据。

2.帮带激励机制。条线领导、分片片长对被督查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半月开展一次谈心谈话,掌握被交督办对象的工作进展和思想动态,了解当前存在的问题,及时给予指导建议,发挥培训帮带作用,引导其正确面对、积极整改、确保成效。

3.整改销号机制。设置重点督查项目清单,实行分类登记、统一编号,落实专人负责、动态管理。对工作整改落实情况和事项办理结果进行审核、界定,被督查单位各项工作有明显提升并达到预期目标的,予以销号。

4.追责问责机制。在督查期间,单位或个人仍存在不敢担当、工作不实、创新不力、纪律不严、为政不廉等问题的,从重从快追究责任;各项工作进度仍滞后或整改效果不明显的,视情况延期督查。

中共如皋市江安镇委员会

2021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