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江安镇
关于印发《江安镇江苏省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管理制度》的通知
来源: 江安镇 发布时间:2018-11-07 09:22 累计次数: 字体:[ ]

江政发201869

关于印发《江安镇江苏省绿色优质农产品

基地建设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创建村(居、社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做好江苏省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工作,现将江安镇江苏省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附件:1、《江安镇江苏省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环境保护制度

2、《江安镇江苏省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生产技术指导和推广制度

3、《江安镇江苏省绿色优质农产品专项培训制度

4、《江安镇江苏省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生产档案管理和质量可追溯制度

5、《江安镇江苏省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农业投入品管理制度

6、《江安镇江苏省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综合监督管理及检验检测制度

7、江安镇江苏省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管理制度责任部门分解表

如皋市江安镇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11日


附件1

江安镇江苏省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

环境保护制度

为确保产地环境符合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要求,切实保护好生产基地环境,特制定江安镇江苏省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环境保护制度。

1、加强对工业“三废”的跟踪和管理。环保等相关部门加强工业企业的审批与监管,实施排污总量控制,规范排污口的管理,确保基地周围3平方公里和上风向10公里范围内不得有污染源企业,防止工业“三废”污染基地。

2、推进化学农药肥料减量增效推进统防统治提高防治效果;应用农业防治、生物防治、物理防治等绿色防控控制病虫危害;推广高效施药机械、机械施肥、种肥同播、水肥一体等技术;推广生物农药、生物有机肥料、非化学除草剂和可降解地膜等高效、低毒、低残留农业投入品,严格控制农药、化肥使用量,减轻农业自身污染。

3积极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控制农业工程性用水总量,加快河道疏浚清淤,减少河湖底泥对水体的二次污染;减少化肥和农药使用量;按照雨污分离、干湿分离、高效节能的标准化要求建设畜禽养殖场;推广秸秆还田;引导实施农地膜回收利用。

4、强化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大秸秆综合利用力度,严禁秸杆焚烧。大力推广秸秆还田、秸秆青贮氨化养畜、食用菌等技术,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推广人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与综合利用技术,确保基地内施用的农家肥必须经高温无害化处理以户用沼气工程建设为重点,大力推广“猪一沼一粮(渔、经)”等为主要内容的、以户用沼气为纽带的各类良性循环的生态农业模式。


附件2

江安镇江苏省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

生产技术指导和推广制度

为提高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科技含量和关键生产技术到位率,特制定江安镇江苏省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技术指导和推广制度。

1、配备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技术指导员。依托农业服务中心,培养建设专门的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技术指导员队伍,成立绿色优质农产品技术指导专家小组,引进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科研成果,明确主体品种和主推技术,加大先进适用技术的组装集成,提高基地建设的科技含量,持续优化基地的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技术操作规程。

2、配备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技术推广员。建立推广网,负责技术指导和生产操作规程的落实。依托各村农技人员,成立相应的推广小组,明确专人负责分片推广,包括病虫害统防统治、有机肥替代行动、非化学防治措施等绿色生产技术推广。绿色优质农产品技术指导小组定期培训各基地单元推广人员与基地种植大户,强化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技术操作规程的讲解、指导与落实,定期不定期组织基地农户学习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技术,指导和帮助农户如实填写生产田间记录,关键农事作业加强基地巡查,确保规程真正落实到田。关键农时印发明白单,踏图指导,组织多种形式的技术培训和演示。

3、强化绿色优质农产品宣传培训。完成对基地各级管理人员、农技推广人员、对接企业生产管理人员及基地内所有农户的绿色优质农产品知识、技术、基地建设管理制度的专项培训,培训档案保存完整;向农户发放绿色优质农产品操作规程、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者使用手册、基地允许使用的农药清单及肥料使用准则,并指导其使用。在各生产单元的生产、生活区设置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技术宣传栏,向基地内农户普及绿色食品标准以及相关技术。宣传栏必须覆盖全部基地单元。


附件3

江安镇江苏省绿色优质农产品

专项培训制度

为提高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各级管理人员、农技推广人员、对接企业生产管理人员及基地内所有农户绿色优质农产品知识、技术水平,特制定江安镇江苏省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培训制度。

   1、依托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引进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科研成果,提高基地建设的科技含量。

  2、积极选派相关人员参加省市有关绿色优质农产品知识培训。

  3、各基地单元均配备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技术推广员,建立推广网,负责技术指导和生产操作规程的落实。

  4、制定培训计划,加强对基地各级管理人员、农技推广人员、对接企业生产管理人员及基地内所有农户的培训工作。

 5、组织基地各级管理人员、农技推广人员、对接企业生产管理人员及基地内所有农户学习绿色优质农产品技术标准和生产操作规程,确保上述人员基本掌握相关知识


附件4

江安镇江苏省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

生产档案管理和质量可追溯制度

为了提高绿色优质农产品质量,实现基地产品质量可追溯,建立长期有效的管理机制,特制定江安镇江苏省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生产档案管理和质量可追溯制度。

  目标:以落实责任,强化监管为重点,以实施良好农业规范标准、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为抓手,紧紧依托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加快建立农产品质量可查询、产品流向可追踪制度。

工作原则:按照“预防为主、源头治理、全程监管”的原则,以健全管理制度、强化全程监管、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为重点,将质量安全理念贯穿到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

一是实行档案管理。

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技术推广员统一发放生产档案,指导并督促农户如实填写投入品购买、使用记录,田间生产管理收获、仓储、交售记录。以上各项记录应完整详实,在产品出售后10日内提交基地办存档,并完整保存五年。一旦产品生产出现质量问题,能立即从档案上查到问题发生的环节。

二是推行良好农业规范标准。

组织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实施良好农业规范标准,种植前对生产基地产地环境的土壤、灌溉水、大气进行综合分析评价,确保种植环境安全达标,种植过程对种子、肥料、农药实行动态监督,建立详细的出入库制度和使用档案,严格控制农药使用间隔期,保证生产全过程每个环节都有详细记录,并且关注人员健康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三是实行包装标识,树立品牌。

包装标识是实现农产品质量追溯的重要表现形式。在质量管理中强化产品认证和包装标识,定期不定期进行质量跟踪检测,不符合标准的生产者,限期改进和不准使用证明商标。


附件5

江安镇江苏省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

农业投入品管理制度

为规范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农业投入品使用,提高基地产品安全质量,制定江安镇江苏省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农业投入品管理制度。

一、管理体系

1、建立基地允许使用的农业投入品公告制,在各基地单元宣传栏明示基地允许使用的农药清单及肥料使用准则。并且定期公示《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以及江苏省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允许使用的农药清单;定期公示《绿色食品肥料使用准则》中禁用要求以及绿色优质农产品限用要求。

2、实施镇村联动,严把投入品进货关,指导农户合理使用,做到镇、村(居、社区)、户逐级进行管控。

3、建立投入品使用监督检查制度,在关键农时组织相关技术和管理人员到基地农户指导使用和巡查。

4、设立绿色农产品投入品专柜,明确使用人,基地办作为责任监管在基地辖区内的主要农资供应点设立专柜,指导农户按照绿色食品投入品使用要求购买及使用。专供点内张贴符合江苏省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允许使用的农药清单及禁、限用投入品目录。

5、引入绿色食品生产资料。实施投入品统一供应与使用的托管服务,严把投入品源头使用关。

6、倡导农资经营户诚信经营,公开承诺守法合法经营,建立健全进销货台帐与销售发票,即“两帐一票”制度。

二、市场准入制度

1、实施对象为我镇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生产资料销售市场和农资经营门市。

2、实行市场准入制度的农业投入品:农药、肥料、种子。

3、实行农业投入品商场准入制度,采取属地管理的办法进行。各创建村负责本辖区内的农业投入品销售市场和农资经营门市市场准入制度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

4、凡进入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农资销售市场的农业投入品,必须具备符合绿色食品生产和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农业投入品质量合格检验报告单,各项指标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质量标准,

5、对不合格的农业投入品实行退市制度。同一生产厂家的同一产品连续三次抽检不合格的,其厂家的其他品种六个月内禁止进入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的生产资料销售市场和农资经营门市销售,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布其不合格的产品名称。

6、农业投入品在包装、标签等方面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规定。

7、对违反规定,擅自销售质量不合格及不符合绿色食品生产的农业投入品的经营者,进行处罚并限期整改。如果整改不到位,建议工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三、监督管理制度

  1、对基地所需的各种农资选购时,必须审查农资是否符合绿色食品使用的规定,农资经销企业经营手续是否齐全,经审查合格后,将所选择的农资生产销售企业上报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备案,进行招标、使用。

2、严格执行肥料合理使用准则,按照《绿色食品肥料使用准则》施用,当基地的有机肥来源不足时,有机肥使用要求可临时放宽至有机氮用量不低于当季作物氮素需求量的20%在肥料施用上,坚持以增施农家肥为主,配之以生物有机肥和绿色食品专业肥;积极推广测土配方施肥,严格控制化肥施用量;根据植物生长需要平衡施肥,施用经过无害化处理的有机肥及配合施用配比合理的复合肥;做好肥料施用的田间档案记录,肥料按种类不同分开堆放于干燥、阴凉的场所,避免因环境因素造成肥力损失和环境污染。严禁施用含有有毒离子、重金属离子的化学合成肥料、城市垃圾肥和污泥、禁止使用硝态氮、含氯离子的肥料。最后一次追肥必须在收获前20天进行。

3、农药使用按照《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严格控制施用量,当允许使用的农药不能有效应对基地爆发的病虫草害时,可临时扩大用药范围至《江苏省绿色防控联合推介产品名录》中所列之农药品种。在生产中严禁施用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和国家明文规定不得在作物上使用的农药。尽量减少化学农药的使用,积极使用生物农药,配合检测部门控制好农药残留超标;根据病虫害在发生情况或有关技术部门的病虫害情报,指导用药,做到适期防治,对症下药;严格掌握农药使用的安全间隔期,安全合理使用农药;及时做好农药使用的田间档案记录。

4、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基地办组织力量对基地生产中投入品使用及投入品市场进行监督检查和抽查。每年对基地投入品市场进行布点监测,每年至少完成2次对基地投入品销售及使用情况的专项监督检查。基地办应将所有检查情况及问题予以记录并归档留存。

四、基地允许使用的农药清单及肥料使用准则

基地允许使用的农药清单及肥料使用必须在以下目录范围之内。

1、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NY/T393-2013

2、2018年江苏省绿色防控联合推介产品名录

3、绿色食品肥料使用准则NY/T394-2013

五、基地允许使用的投入品销售及使用监管措施

1、严格按照基地允许使用的农药清单及肥料使用准则实施,积极倡导综合农艺与生物措施,实施健全栽培。

2、在备春耕、春种、夏管等投入品使用关键时间节点,对基地投入品加强监管,严格按标准控制使用量和使用次数

3、对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投入品专供点加强监管,要求检查全覆盖,并对其投入品的销售进行台账登记管理,流通渠道明确

4、加强对农户使用投入品的监管,指导其台账记录。

5、每年至少完成2次对基地投入品销售及使用情况的专项监督检查。所有检查情况及问题均需记录并归档留存。


附件6

江安镇江苏省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

综合监督管理及检验检测制度

为了提高绿色优质农产品质量,建立长期有效的管理机制,特制定江安镇江苏省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综合监督管理及检验检测制度。

1、成立基地综合监督管理队伍,对基地环境、生产过程、投入品使用、产品质量、市场和生产档案记录实施监督检查。

2、镇、村(居、社区)二级经常性开展综合监督检查,检查要有记录,并进行完整、有效评价,交基地办统一存档。

   3、各基地单元明确专人负责农户档案记载,并根据基地定期与不定期日常监督检查情况进行标注,负责农户田间生产管理记录的收集与集中保管。

4、依托如皋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及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基地环境、投入品、绿色优质农产品进行检验检测。各企业对收购的绿色优质农产品及基地环境质量要及时进行自检、抽检和送检,认真完善各项检验检测工作制度。有条件的单位建立检验检测体系,定期对基地产品和环境进行检测。

1)自检。各绿色优质农产品加工企业要对所收购的绿色优质农产品进行水分、杂质、色质气味以及优质农产品固有的品质特征特性进行检测,详细记载各项检测数值。

2)抽检。收获时各基地对接企业与各基地单元共同组织,每镇随机抽取一村,每村随机抽取1-3户绿色优质农产品样本,由企业和如皋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共同对绿色优质农产品的各项品质指标进行检测。

3)送检。各企业对所收购的绿色优质农产品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样本,送绿色食品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4)复检。对基地环境、投入品、绿色优质农产品实行三年检测一次,每1万亩为一检测单元,检测费用由镇财政支付。

5、建立基地内部监督机制。鼓励基地农户互相监督,发现违规生产情况及时向基地管理人员汇报,基地领导小组将根据违规情节严重程度对汇报人和违规操作人员给予适当的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