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
如皋市江安镇人民政府
二、项目名称
江安镇卫生院环评项目
三、预算金额(元)
28000.00
四、最高限价(元)
28000
五、采购方式
询价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报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需有与本次询价内容相关的经营范围。
(二)按本项目要求,报价人必需具备的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2名以上注册环评工程师,并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到日前近3个月(连续)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报名时所有文件材料需加盖公章。
七、采购需求
1、如皋市江安镇卫生院位于如皋市江安镇环池社区20组,规划用地为6679.8平方米,其西侧、南侧为居民区,主要由门诊、住院楼、办公区组成。根据相关规定,现需修编江安镇卫生院环评项目并重新报批;成交供应商须对所在地进行充分调研、现场勘察,收集项目所在环境的相关资料,分析论证,按照有关规定自合同签订之日10个日历日内整理出环评报告并上报行政审批局,出具专家意见,直至拿到批复。
2、服务要求:环评报告的编制、评估评审并通过相应级别的部门审批。编制成果需给采购人提供各项目电子版2份(含PDF及WORD格式),文字版6份,不含报送其他主管部门审批和评审所需的文件。
八、投标文件的组成
1、资格审查材料
(1)营业执照;
(2)法人代表授权书;
(3)国家注册环评工程师证、并提供2名以上注册环评工程师的社保证明(需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近3个月(连续)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4)同意本项目下撰写的所有素材及最终文件的所有权全部归属江安镇政府的声明;
(5)近3年内,完成环境评估报告并协助取得批复的实施情况一览表(部分)并提供能证明业绩属实的合同复印件。
2、报价文件
所有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一正一副密封装订在在一个档案袋内。
九、文件接收时间和地点
请投标人于2023年12月4日上午09:30前携带相关报价材料到江安镇政府1号楼317办公室报名。
十、评审时间和方法
开标时间定于2022年12月4日上午09:45 ,地点:如皋市江安镇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 1.三家单位以上(含三家)采用现场不少于一轮报价,经评审合理的最低价中标;不足三家直接转为现场报价,最低价中标。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招标人应予拒绝。 2.采用价格单因素法:现场一次性报价,现场报价最低价中标。 3.现场报价时,评标委员会认为价格不具备竞争时,可宣布流标。
十一、采购人联系方式
18862912737
十二、其他事项
本项目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该项目验收合格的当年农历年年底支付合同价款,支付项目款时,承包人须同时向发包方提供正式含税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