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如皋市江安镇人民政府 二、项目名称:江安镇江波苑小区泵房设备更换维修项目
三、预算金额:19600.00元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响应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经营范围须包含机电设备安装、维修;
六、采购需求:投标单位需进行现场踏勘对项目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一)施工地点:江安镇江波苑小区;
(二)主要工程内容:
1.对江波苑小区泵房内2台喷淋泵和2台消防泵进行维修;
2.更换泵房内部双电源控制柜、喷淋房控制柜、消防泵控制柜、污水泵控制柜;
3.设备更换维修保证消防泵出水后,出具消防栓出水验收报告。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七、报价要求:
1.投标报价方式:本工程项目采用固定总价报价,最高限价:19600.00元(含税开票)。请响应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根据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须加盖响应供应商单位公章(最终价格以现场最后一轮报价为准)。
2.投标报价时必须充分考虑施工期间人工、机械、各类建材及施工期间国家政策等风险。所报投标价格包含主材费、施工费、安装费、管理费利润规费及税金等全部费用,如实际工程量与提供的清单有出入,按实际工程量施工,费用不再增加(包含在总报价中)。
八、开标时间和地点及要求:
(一)时间:2024年4月16日下午2:30
(二)地点:江安镇政府1号楼三楼西侧小会议室
(三)要求:投标单位带以下材料供核验。
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投标,则还需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所有文件材料需加盖公章。
九、评标方式:
(一)本项目采用现场报价形式,最低价中标。
(二)投标人不得少于3家(含3家),现场报名不足3家时,或者经评审合格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可以决定:
1.两家时,竞价确定成交供应商;
2.一家时,直接协商确定成交价格;
3.终止本次采购活动。
十、保证金事宜:无。
十一、采购人联系方式:龚蕾蕾 18862912737
十二、其他事项:
1、安全文明施工:本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由成交供应商全权负责,现场要确保文明施工,服从采购人、监理及有关方面的管理,施工期间水、电费、食宿费由投标人承担;
2、施工过程中需做好场地的封闭措施,安装、调试、培训、维护安全责任由成交供应商全部负责;
3、成交供应商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保修项目、内容、范围、期限,进行保修。保修期验收合格之日起贰年。
4、成交供应商不得拒绝完成采购人在施工地点范围内变更或要求增加的工程内容。
5、中标候选人待公示1天无异议后,与江安镇人民政府签订相应合同;
6、项目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7、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总价方式确定。
8、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于当年农历年底付至合同价的80%,余款第二年农历年底付清。每次支付前,承包人均应出具符合发包人财务规定以及开票报税要求的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