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江安镇
江安镇中心村小型污水处理设施主体设施建设询价公告
来源: 江安镇 发布时间:2018-08-01 16:29 累计次数: 字体:[ ]

江安镇中心村小型污水处理设施

主体设施建设询价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江安镇小型污水处理设施主体设施建设

2、项目地点:江安镇中心村

3、资金来源:镇财政投资

4、具体要求:本项目含设计(施工图设计)、土建(格栅井、调节池)、调节池,厌氧池,好氧气,新型人工湿地及安装等施工。按照A/O+新型人工湿地,人工湿地需按照新型人工湿地要求,湿地严禁填土,需增加新型弹性填料和微曝气系统。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设备

二、本项目对意向单位的要求:

1、资质要求: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三级及以上资质。

 申请人投标时必须提供设计图纸,设计图纸必须有环保设计乙级以上资质盖章确认,新型人工湿地设计必须得到江苏省建设厅科技发展中心专利单位确认,污水项目工艺设计A/0+新型人工湿地。其它工艺作为废标处理,污水项目施工投标单位必须在如皋完成过村镇污水项目施工项目3个以上,以合同原件为准。

  报名需提供:法人代表(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

(以上所有资料提供复印件原件并加盖公司公章)

2、本项目质量等级要求:合格。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尾水排放达到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B标准要求。

3、项目期限:30日历天

4、安全文明施工:本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由中标承包人全权负责。

5、中标承包人开工前必须结合本项目实际编制施工方案和质量、工期、安全保障措施后组织实施。

6、投标人投标时须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伍仟元(15000元)。开标当天带至会场参加开标。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者原额退还投标保证金。

7、中标候选人待公示2天无异议后,与江安镇人民政府签订相应合同。

三、投标报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198000(含税开票)。

四、评标方法:

评标方法和标准:

1.投标人超过3家(含3家)时,按最低价中标。报价方式为一次性书面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招标人应予拒绝。

2.根据政府采购法,采用价格单因素法:现场报价最低的中标,现场可多轮报价。

3.现场报价时,评标委员会认为价格不具备竞争时,可宣布流标。

五、结算办法:

本合同价款采用 固定总价方式确定。

六、付款方式:

本项目施工合同生效。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的当年农历年底支付合同价的50%,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支付审计价的30%,满两年后一次性付清余款。每次支付项目款时,承包人须同时向业主提供正式发票。

七、报名及开标时间、地点

请投标人自行实地勘察,并于2018 年8月7日上午9:00前携带相关报名资料到江安镇303报名。

开标时间定于2018年8月7日上午9:30,地点:如皋市江安镇司法所三楼东侧会议室。

 

招标人:如皋市江安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陈明锦   18651385262

2018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