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生态环境局
如皋市汛期防范水质下降应对预案竞争性谈判
来源: 如皋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1-05-21 16:42 累计次数: 字体:[ ]

如皋市汛期防范水质下降应对预案竞争性谈判

如皋市汛期防范水质下降应对预案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采购邀请

本采购项目为如皋市汛期防范水质下降应对预案编制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人为南通市如皋生态环境局。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择优选定承包单位。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如皋市汛期防范水质下降应对预案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说明及预算金额

2.1谈判及采购范围:

本服务具体工作内容如下:编制如皋市汛期防范水质下降应对预案

2.2服务地点:如皋市

2.3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提交如皋市汛期水质下降应对预案报告,并通过南通市污染防治攻坚办认可。

2.4本项目预算金额及报价要求:

本项目最高限价1.8万元,最后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均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三、合格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参加本次采购的谈判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采购供应商其他要求:

1、法定代表人参加项目谈判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2、谈判供应商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营业执照范围需包含:水环境保护咨询相关内容;

3、谈判供应商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证明材料:谈判供应商需提供企业信用查询结果(企业信用可以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或“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进入查询自行打印),查询结果有效期须在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谈判投标截止日内有效。提供以上网页的谈判供应商单位企业信用的截图,未提供截图或失信的供应商资格审查均不予通过。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四)拒绝以下谈判供应商参与投标:

谈判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四、公告期限

自本邀请公告在“如皋生态环境局”政府网站发布之日起5日。

五、谈判保证金

5.1本项目不缴纳保证金。

六、供应商下载谈判文件、供应商响应文件文件上传与递交

报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向南通市如皋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科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31日10时0分,逾期不可报名。

1、网上报名路径:水生态环境科现场报名

2、纸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评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5 月31日10时 0分,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地点:南通市如皋生态环境局618会议室。

七、谈判项目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南通市如皋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王珂联系电话:15862760766

对项目工作内容和技术要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八、纸质谈判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资格审查文件:正本1份;报价文件:正本1份;投标单位若中标,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各包需再提供一份副本给采购单位存档。

九、其他说明事项:本谈判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十、特别提醒:

1、到现场谈判时,请考虑路途拥堵、停车困难等情况,提前到达。

2、有关本次谈判的事项若存在澄清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通市如皋生态环境局”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3、在疫情防控期间严格执行登记问询制度,请参与公共资源现场交易活动的人员,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规范佩戴口罩,接受实名登记和体温检测,自觉服从和配合现场工作人员调度安排。

十一、谈判评审流程简介

谈判小组审查响应供应商资格,符合资格的供应商接受谈判小组的各轮谈判。谈判结束后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谈判小组采用最低价格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十二、监督管理

南通市如皋生态环境局办公室负责对本次采购活动进行综合性监督管理。如果存在以下情况的,可以向局党组反馈,包括但不限于:

(1)对招标公告、谈判文件、谈判文件的澄清和答疑内容已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过异议,对回复仍有疑问的;

(2)对开标程序、评标过程、中标候选人的确定等有异议的;

(3)发现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供货履约、验收等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并提供有效线索的;

(4)潜在谈判供应商存在陪标、围标、串标等行为的。

采购人:南通市如皋生态环境局

2021年 5 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