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监管部门处理好监管和服务关系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行政执法与服务相结合。一是实施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根据省、市生态环境部门部署,通过实施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逐步实现监管方式转变,不断优化执法方式方法,强化科技手段和大数据的应用,真正做到精准、科学、依法执法。充分发挥激励导向作用,实现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对违法企业“利剑高悬”的差别化监管,积极引导企业自觉学法尊法,在全社会营造守法的良好氛围。二是推进提醒式行政执法。我局已经在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专项行动中进行提醒式专项执法,对于提醒式执法检查阶段发现的涉VOCs无组织排放环境问题,原则上不予处罚,贯彻服务发展理念。三是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减免制度。在执行市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定的基础上,根据《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对环境违法行为情节轻微认定的意见(试行)》,对无主观故意、首次轻微违法并及时纠正的企业,可以免于行政处罚。对因受疫情防控直接影响而未能按期完成整改的,可以酌情延长整改期限。对受疫情影响、确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时缴纳环境行政处罚罚款的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依规办理分期或延期缴纳。四是全面落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在生态环境监督过程中加强企业产权保护的意见》。依法保护企业合法产权,审慎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和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强制措施,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对损害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影响生态环境质量和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的重大环境违法问题,以及影响疫情防控的环境违法行为,坚决依法查处,公开曝光。
二、推进相关企业提升安全生产标准。我市应急管理局按照上级有关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依法依规全面从严监管,做到监管与服务并重。近年来,市应急管理局积极推进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提升,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继续深入推进全市各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和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一是深层推进抓创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高效推进。制定《如皋市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巩固提升实施方案》,推进企业创建标准化。今年共有22家企业二级标准化达标,另有23家二级标准化创建企业;514家企业三级标准化达标,1000余家小微企业通过了标准化达标,其中今年新增三级标准化企业共155家;3家企业一级标准化待评,实现了标准化创建数量、质量双提升。加强对达标等级低和未达标企业的安全监管,及时将新增行业企业纳入达标创建范围,持续改进安全绩效。二是有序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巩固风险辨识管控成果。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高温熔融、粉尘防爆、有限空间作业、液氨制冷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按照“五落实”要求进行整改。对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且不能保证安全的,责令立即停止使用设备或者停产整改。对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我市液氨制冷企业由8家减少为6家,从源头上降低了安全风险。三是实施专业化监管服务。建立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大力推行政府购买安全生产服务,聘请专家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业商贸等重点企业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分级和隐化、专业化监管,帮助企业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三、加强环保法制宣传。我局通过多种形式、多渠道宣传环保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各类企业、广大群众的环保法律意识与责任担当。一是在如皋广播、电视、报纸上设专栏,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增强广大市民环保法律意识。二是开设污染攻坚进行时微信平台,宣传环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曝光污染环境行为。三是按照《南通市重点排污单位环保总监管理办法(试行)》,在93家重点排污单位中落实环保总监制度,对环保总监进行培训,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规范企业环保行为。四是积极开展专题普法培训,2019年我局召开专题培训会议,对各镇(区、街道)环保办、250多家企业负责人、环境局各分局及相关科室人员等开展《江苏省企业环保信用评价暂行办法》政策解读和业务培训。五是执法人员在平常执法监管过程中,注重加强对行政相对人的环保法治宣传工作,谁执法、谁普法,向企业发放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册、行政执法指导意见函,提高行政相对人遵守环保法律法规的自我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