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生态环境局
如皋生态环境局七五普法工作总结
来源: 如皋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0-11-27 14:55 累计次数: 字体:[ ]

如皋生态环境五”普法工作报告

近年来,我局在如皋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如皋市法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国家基本法律和生态法律法规,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提高生态环境人员依法行政的水平,增强公民的法制观念和环保意识,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现将“五”普法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1、加强组织领导,将“七五”普法纳入议事日程。2016年8月,我局制定环保“七五”普法规划,提出了 “七五”普法的总体任务,通过开展环保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法治理念、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增强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推动企业树立环保法治观念,自觉做到知法守法、依法经营,加强和改善自身环境行为;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众环境法律意识,广泛开展遵守环境法律法规的活动,共同参与和监督环保工作,依法维护自身合法环境权益。我局及时调整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明确专人为“七五”普法联络员,负责活动资料的收集、归档,法宣传信息的上报,科普材料的订购,台账资料的及时整理,保证“五”普法工作有序开展。

2、加强环保法律培训,推进依法行政。近年来,新的环评法、新的水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法、环境监测条例、环境信用评级办法、土壤法不断修改或出台,面对新的生态环境新形势我市以污染防治攻坚为契机,加大新法律新法规培训力度举办环保助理、企业法人、企业环保人员各类专题培训,邀请专家解读新法律法规条例要点,组织生态环境系统人员学习和培训行政许可法、噪声条例和环境影响评价等业务知识。全面深入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相关工作,在相关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对法律、法规,机构职责、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政处罚案件、行政许可、企事业环境信用、环境质量等进行了公示(南通市局网站、环保公众号、市场监管信用网、全国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报纸等)。 全局一线执法人员每人配备一只定位联网执法记录仪和联网执法平板,每个分局配备一只录音笔,每个科室配备一只执法仪,要求现场执法必须启动定位联网执法记录进行全程录像,执法记录要求使用联网执法平板形成并实时上传,使用环保部统一的执法文书。全局制定包括“三重一大”事项管理制度21项,所有重大执法事项进行法制审核,严格执行《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及派出机构行政执法集体审议规程》(通环办【2019】11号),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严格执行南通市局《南通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暂行办法》(通环办【2019】9号)和《南通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定》,推行承办人制度,实施承办、执法内部审核、法制审核分开。积极推行执法责任制,实行政务执法公示、政务公开,分解落实内部行政执法责任,健全行政执法制度,包括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奖惩办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公示制等。依法开展 “清理整顿不法排污企业,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环保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率先推进环境执法与司法联动,按南通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办法和流程,调整案件办理流程。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参加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开展的全市生态环境执法视频培训和行政执法能力测试、法律法规知识考试。执法局分批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南通市生态环境执法局举办的执法培训,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得到提升。2019年,我局获江苏省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3、推进基层学法普法,提升环保法律意识近年来,生态环境法律法规陆续出台,为适应新的生态环境形势,我局加大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培训力度,开展《江苏省企业环保信用评价暂行办法》政策解读和业务培训。并利用如皋环保微信公众号、如皋日报等,扩大新评价办法宣传的覆盖面。通过宣传培训和实时评价,以及部门联合惩戒,促进企业提高认识,诚信守法经营。组织开展“新形势下生态环保面临的挑战与对策”专题培训,帮助政府和基层环保执法人员以及企业管理者深刻认识新形势下生态环保的重要性和最新要求,指导企业切实做好污染防治和日常环境管理,促进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为加强对企业的宣传和服务,建立全市重点排污单位微信群,日常利用微信群对重点污染源企业进行环保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宣传教育。及时转发化工、印染、水处理等各类重点行业相关政策、标准,以及第三方培训信息,供企业人员学习和自行选择参加相关培训。基层执法分局结合环境执法工作实际,联合当地环保办,为辖区内企业、环保网格员开展环保专项整治理论培训。执法人员在现场执法的过程中,秉承“谁执法谁普法”的理念,将环保普法与服务企业有机结合,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得到基层企业的好评。

4联合媒体普法宣传,助力环境污染攻坚过各级各类媒体,全面反映如皋生态环境普法动态,宣传环保知识和环保法律法规,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氛围。制定宣传稿件录用奖励政策,加大考核力度,组建新闻信息报道员微信群,落实科室、单位的宣传责任,普法宣传工作得到明显提升。每年被各级各类媒体录用环境新闻达200多篇,其中省级媒体录用10篇以上。加强与专业传媒公司合作,《如皋日报》开设专栏进行宣传,进一步拓宽宣传渠道,努力将宣传阵地向新华报业、搜狐、新华网等主流网络媒体延伸。今年来,央视网报道了我市如皋光华幼儿园环境日活动,江苏卫视宣传报道了我市2019年水质量列全省前十。学习强国、新华网、如皋发布报道了我市秸秆综合利用的创新做法。新华报业江南时报网报道了我局开展美丽如皋我是行动者主题活动,中国江苏网报道了我局聚焦“五抓五促” 提升服务质效的做法,江苏法制报多篇报道了我局疫情防控一线“走”的情形。此外,加大微信公众号普法宣传力度,组织采编和审核、推广如皋环保微信大力宣传环保法律法规,有力营造了污染攻坚的宣传氛围。

5加强环境日法治宣传,引导公民绿色生活围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主题开展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联合《如皋日报》、政府网站公布年度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在媒体对环境违法行为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在如皋日报进行生态环境保护专版宣传;开展生态环保主题摄影作品征集活动;开展社区环境保护宣传咨询;策划和配合绿色学校创建单位开展环境基础设施向公众开放活动;进一步宣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引导公民绿色生活,助力污染防治攻坚,今年我市在安定广场举办了“美丽如皋 我是行动者”环境日主题活动。市有关部门、镇(区、街道)、企业、市民代表和新闻媒体参加了活动。此次活动还正式启动了“美丽如皋 我们都是行动者”环保公益行动。在环保公益行动中,将举办环保公益广告大赛、学生书画作品征集、摄影作品征集,并且招募“美丽如皋 我们都是行动者”环保公益宣传员,组织宣传员去乡镇、企业、学校巡回宣讲。现场还进行了“有奖问答”互动活动,气氛一度达到高潮。活动最后,如皋生态环境局局长黄晓勤亲自带领40名环保志愿者进行绕城绿色骑行,积极倡导绿色出行。

6、推进基层绿色创建,促进环保公众参与近年来,开展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活动,组织网友 、环保志愿者近40人参观了如皋市同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水处理项目、金岛生态园环保科普基地。加强对绿色创建工作的指导,组织绿色学校创建单位参观环保科普教育基地,开展公众看生态活动,做好绿色学校创建申报审核及迎验工作,完成基层绿色创建任务。近年来,创建5所省绿色学校、15所南通市级绿色学校获得命名。近年来,我市绿色科普组织持续深入开展推动“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主题系列活动,经网络投票和专家评审,我市张兴建被生态环境部、中央文明办评为“2020年百名最美生态环保志愿者”。

7、强化环保信用评价,促进环保法治建设利用如皋环保微信公众号、如皋日报等,加强《江苏省企业环保信用评价暂行办法》的宣传。召开专题会议,对各镇(区、街道)环保办、250多家企业负责人、环境局各分局及相关科室人员等开展政策解读和业务培训。按照评价办法,将环境行政处罚处理信息及时上传省生态环境厅信用评价系统,系统自动生成实时评价结果。评级标准分为绿色蓝色黄色红色黑色。将环境处罚信息及时在市场监管信息平台(该平台信息与国家企业信用网共享)、环境部处罚系统进行公示。将红色、黑色等级企业名单提供给发改和供电部门,由发改和供电部门对相关企业实施差别水电价,即对黑色企业污水处理费每吨上调1元,用电价格每千瓦时上调0.1元;红色企业污水处理费每吨上调0.6元,用电价格每千瓦时上调0.05元。通过信用评价和失信惩戒,促进企业切实承担环保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遵纪守法守信经营,自觉树立环保信用好、社会公誉度佳的社会形象,推进生态环境法治建设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