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生态环境局
关于开展如皋市重点园区、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专项检查的通知
来源: 南通市如皋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2-11-02 09:56 累计次数: 字体:[ ]

关于开展如皋市重点园区、企业突发环境事件

应急预案专项检查的通知

局相关科室、各执法分局:

为进一步做好重点园区、企业环境应急准备工作,有效防范和妥善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根据《2022年全市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要点》(通环应急〔2022〕1号)、《关于加强全市环境应急工作实施方案》(通环应急〔2022〕3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对我市重点园区、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及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2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二、检查对象

(一)重点园区:如皋港化工新材料园、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属表面处理园。

(二)重点企业:全市较大及以上环境风险企业。

三、检查内容

(一)预案编制时效性。检查重点园区、企业是否按照相关规定、标准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是否存在需及时修编、备案未修编、备案的情形。

(二)预案主体内容。一是检查内容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要求,结构层次清晰,内容格式规范,关键要素齐全,文字表述清晰;二是检查企业是否全面调查周边环境状况及环境保护目标;三是分级是否合理清晰,且与上级应急预案响应分级衔接,响应级别是否能够体现事故紧急和危害程度;四是可能发生环境污染事件的类型和风险程度及应急措施是否明确;五是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是否成立,指挥机制是否合理,人员配置、职责是否明确;六是应急物资种类是否全面,物资储备与预案实施衔接是否紧密。

(三)环境风险识别与评估。是否能够客观、全面地分析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明确环境风险级别,明确区域重点风险源和环境敏感区域,全面分析企业环境风险管理能力建设情况。

(四)演练与培训。是否针对原预案内容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撰写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问题,并根据演练情况及时修改完善应急预案;是否对从业人员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确保有关人员了解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与措施,并做好相关台账。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执法分局对辖区内重点园区开展全面检查,对较大以上环境风险企业的预案编制及落实情况进行抽查,检查比例原则上不少于名单内的(见附件1)50%,检查过程中可视情邀请专家参与;另提供一般环境风险等级应急预案备案企业清单(见附件2),可列入日常执法工作开展检查。

(二)及时备案。督促名单内所有企业全部在江苏省环境应急管理平台完成应急预案电子备案,所有新备案企业要求备案一家系统上传一家,同时要加强备案内容的审核,确保企业上传备案信息与系统要求一致且准确无误。

(三)快速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记录、立行立改,需要在平台更新的要立即进行信息更新,并进行复查,确保整改到位,确保系统录入信息准确无误。对在预案管理及执行等方面的违法行为要进行立案查处。

(四)建立清单。要建立预案正、负面清单,通过此次专项检查,对预案编制较差的园区、企业和第三方编制单位采取通报警示、公开曝光,及时发现和推广质量较高的预案范本和“卡片化”管理等经验做法复制推广。

(五)报送信息。各执法分局认真填写《重点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检查情况明细表》(见附件3),即日起至30日每周五17点前报应急科,应急科于11月30日17点前汇总本次专项检查连同专项检查工作总结,经分管领导签字并盖章后报送市局,执法科做好本次专项检查的指导督促工作。


                                                    南通市如皋生态环境局

                     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