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江苏省环境保护条例》和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定期发布地方环境状况公报的通知》的规定,现发布2019年度如皋市环境状况公报。
一、综述
2019年,全市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要求,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统筹推进环境整治、生态保护、执法监管等重点任务,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和强度持续下降,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环境安全得到保障,全年未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及环境事件。
二、环境质量
(一)水环境
1.饮用水源水
2019年集中式水源地如皋鹏鹞水厂和如皋市长青沙水库应急水源地水质每月监测,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按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评价,均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监测结果均达标,满足饮用水源地水质要求。
2.地表水
2019年,全市共设碾砣港闸、焦港桥、夏堡北大桥、曙光电灌站、勇敢大桥、新省道334公路桥、新国道204公路桥、长庄大桥、林梓大桥、东陈大桥、环西大桥等11个“水十条”考核断面。Ⅰ~Ⅲ类水质断面占72.7%,Ⅳ类水质断面占27.3%。
3.地下水
2019年两地下水测井质量综合指标类别均为Ⅳ类。
4.废水和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2019年,全市工业废水排放总量1119.2万吨。工业废水中主要污染物化学耗氧量(COD)排放量为934.3吨。城市生活污水排放量(含全市各乡镇进入污水处理厂的量)5168.87万吨。
(二)空气环境
1.城市空气
2019年我市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颗粒物(PM10)、颗粒物(PM2.5)指标年均值分别为12微克/立方米、28微克/立方米、75微克/立方米和41微克/立方米,自然降尘量国控点和省控点的年均值分别为4.5吨/平方公里·月、4.4吨/平方公里·月。2019年我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85天,优良率78.1%。
2.酸雨
2019年我市降水总体呈弱酸性,降水PH均值为6.56,酸雨频率为2.68%。
3.废气和主要废气污染物排放量
2019年全市工业废气排放量270亿立方米,二氧化硫排放量758.8吨,氮氧化物排放量1356.7吨,烟(粉)尘排放量757.0吨。
(三)声环境
1.区域环境噪声
2019年市区区域声环境质量昼间平均等效声级值为48.5分贝,总体水平等级为一级(好)。
2.道路交通噪声
2019年全市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加权平均等效声级值为60.7分贝,强度等级为一级(好)。
3.功能区噪声
2019年,如皋市功能区噪声除一类区和二类区的昼、夜间声环境质量未达到相应功能区要求外,其余均符合相应功能区要求。
(四)固体废物
2019年,全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88.8万吨,其中危险废物产生量13.7万吨;工业废物综合利用量97.2万吨,处理量2.16万吨,贮存量0.32万吨。
三、具体措施
1.突出大气污染治理。2019年,我市继续推进实施燃煤锅炉淘汰或清洁能源改造,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削减率均超出年度目标。合计完成大气污染防治治理工程91项。已完成项目分别是: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项目18项、燃煤锅炉整治项目2项、工业窑炉整治项目13项,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项目1项;码头油气回收治理项目2项; VOCs 综合治理项目26项,餐饮油烟整治项目13项,汽车维修企业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综合治理12项,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深度减排2项;港口岸电系统建设2项。
2.加强水环境治理。完成《如皋市2019年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针对断面超标较多的如泰运河和通扬运河两条主要河道,制定了《如泰运河、通扬运河水质联动提升方案》《2019年度重点断面支流监测方案》,从1月开始,委托第三方对如泰运河和通扬运河重点断面周边的38条支流开展例行检测,掌握重点断面周边支流水质变化情况,评估支流水质对考核断面的影响,为重点断面周边支流整治工作提供必要的数据支撑。继续实施水环境区域生态补偿制度。按月发布生态补偿结算结果,对各镇区间水环境质量实施生态补偿,倒逼各镇区压实主体责任,重视水环境治理工作。开展镇区二级河道考核试点。在全市范围内选取长江、九华、石庄、江安、吴窑、下原、磨头、城南等镇(区、街道)的部分二级河道增设监测考核断面,通过对相关镇区二级河道的考核,调动镇区水环境治理的主动性。落实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战略要求,对入江入河排污口进行整治。执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持续推进加油站地下油罐改造工作。
3.推进土壤污染治理。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委托第三方进行第一阶段信息采集工作,信息采集风险筛查工作已于2019年8月底全部完成,最终确定302个调查地块并通过省生态评估中心审核验收。经信息采集分析填报、风险筛查、专家纠偏后,本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市局确定我市39个地块纳入第二阶段采样调查,目前已经进入采样调查阶段。
4.加强固体废物管理。推进固体废物处置基础设施建设。南通九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焚烧处置1万吨危险废物二期项目正式投入运行;总投资1.5亿元,填埋处置危废共计26大类,设计处置能力3.5万吨/年的危废填埋场项目正式投入试运行。总投资3760万元,填埋处置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设计处置能力6万吨/年的如皋生活垃圾飞灰填埋场项目正式投入运营。
5.保持执法高压态势。针对行业性、区域性、季节性的环境问题,有的放矢,开展各类专项执法检查,夜查、节假日检查等突击检查常态化。开展“散乱污”综合整治,共完成478家,其中关闭436家、提升整治41家、搬迁1家。积极配合市化治办、相关镇(区、街道)开展化工企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工作,对纳入整改提升类的19家企业逐企进行督查指导,推进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对列入2019年关停的24家企业开展关停风险排查,对存在突出环境问题的6家企业下发环境执法通知书,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防范生态环境风险。2019年,对142起环境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罚款金额达931万元。按环保法“四个配套”办法办理26件环境违法案件,其中查封扣押20件、限产停产6件。加强行刑衔接,协同移案办案,组织开展5次集中打击环境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向公安机关移送刑事案件7件。
6.加强环境信访化解。召开如皋市环境信访“百日攻坚”化解动员会,印发专项行动方案通知,制定化解计划,确保责任落实到人。深入排查信访积案,全面梳理环境信访件办理情况,按照“查处到位、处罚到位、整改到位”的标准,梳理出问题清单,及时进行交办,实行领导包案制度,全市共受理各级环境信访2969件,同比下降27%,其中南通级238件,同比下降50.5%,省厅以上150件,同比下降41%。
7.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完成《如皋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如皋市饮用水源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如皋市环境保护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修编。积极推进全市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安装。开展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建立全市重点环境风险企业数据库,完成全市80家重点风险企业环境安全达标建设及“八查八改”专项行动。针对水源地水域污染事故等,开展多部门环境应急演练。
8.完善环保信用评价。共对全市987家主要污染源企业进行环保信用动态评级,其中绿色1家,蓝色966家,黄色4家,红色6家,黑色10家。评级结果实时动态在省厅相关网站公布。配合银行、物价、供电、供水等部门对环境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
9.夯实环境监测基础。完成环境质量例行监测、污染源监督监测、水气声自动监测等各类监测任务,全分析样品数2702份,编制各类监测报告(表)655份,获手工监测数据约16252个,水、气、声自动监测数223380个,配合开展信访监测、调查监测和应急监测111多次。全面加强自动化监测建设,完成新省道334公路桥、新204公路桥、夏堡北大桥、勇敢大桥等四个省考断面水质自动站站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