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供销总社
如皋市供销合作总社机构职能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3-19 00:00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市供销合作经济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供销合作社的改革与发展,促进供销合作经济的发展。
二、按照市政府的授权,承担化肥、农药、农用物资、棉花等地储备管理任务;对全市重要农业生产资料、棉花及其他商品的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负责烟花爆竹、废旧物资和再生资源的经营管理。
三、向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和供销社的意见与要求,协调与政府有关部门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关系,维护供销社的合法权益。
四、指导全市供销社的组织建设,促进基层社加强民主管理,密切同农民的联系,协调社员社之间的关系,发挥群体优势。
五、推动所属企业深化改革,努力化解风险,保持社会稳定,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六、指导全市供销系统发展专业合作社和消费合作社,加强农村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开拓城乡市场,实行开放办社,为全市合作经济组织提供信息服务。
七、指导全市供销系统的组织队伍建设和人才开发工作,加强对供销系统干部和职工的教育培训。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