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供销总社
如皋市供销合作总社机构主要职能
来源: 发布时间:2003-04-18 00:00 累计次数: 字体:[ ]

如皋市供销合作总社机构主要职能

市供销合作总社作为全市社员社的联合组织和市级社社有资产的管理机构,行使市级社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其主要职责是:

  1、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市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有关政策的制定,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经济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参与有关政策的制定,指导供销合作社的改革与发展,促进供销合作经济的发展。
  2、按照市政府的授权,承担化肥、农药、农用物资、棉花等的储备管理任务;对全市重要农业生产资料、棉花及其他商品的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负责烟花爆竹、废旧物资和再生资源的经营管理。
      3、向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和供销社的意见与要求,协调与政府有关部门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关系,维护供销社的合法权益。
      4、指导全市供销社的组织建设,促进基层社加强民主管理,密切同农民的联系,协调社员社之间的关系,发挥群体优势。
      5、推动所属企业深化改革,督促基层企业清理整顿社员股金,努力化解风险,保持社会稳定,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6、指导全市供销社系统发展专业合作社和消费合作社,加强农村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开拓城乡市场;实行开放办社,为全市合作经济组织提供信息服务。
      7、指导全市供销社系统的组织队伍的建设和人才开发工作;加强对供销系统干部和职工的教育培训。
  8、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