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供销总社
索引号: | 711594757/2010-00002 |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
文号: | 皋供办发[2010]26号号 | ||||
成文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10-08-06 | ||||
有效性: | |||||
名称: | 关于转发通供发[2010]45号《关于开展2010年全市创建“农资放心消费示范店”评选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
关于转发通供发[2010]45号《关于开展2010年全市创建“农资放心消费示范店”评选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皋供办发[2010]26号
市供销商会各农资流通成员单位:
为了进一步推进全市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提高农资消费环境安全度、农资经营者诚信度和农资消费满意度,切实维护农民利益,推动全市农业转型升级,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现将南通市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办公室、江苏省南通工商行政管理局、南通市供销合作总社、南通市农资流通行业协会(通供发[2010]45号)《关于开展2010年全市创建“农资放心消费示范店”评选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希望你们根据《2010年全市创建“农资放心消费示范店”评选活动实施意见》,并对照创建全市放心农资消费示范店的考核验收标准,认真组织开展创建“农资放心消费示范店”。
一要实行农资商品质量公开承诺,发放使用农资商品销售信誉卡,接受社会监督。
二要建立健全农资商品进货检查验收、商品质量、计量、价格管理等制度,公布上墙,严格遵守执行。
三要完善商品进货检查验收、商品缺货和预约登记、商品销售登记、商品质量和服务投诉登记等台帐资料。
四要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宣传发动,加大“放心消费创建标识”使用推广力度,增强创建意识,营造浓烈的创建氛围,确保创建“农资放心消费示范店”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以上通知,请即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七月十日
关于开展2010年全市创建“农资放心消费示范店”评选活动的通知
通供发〔2010〕45号
各县(市)区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办公室、工商行政管理局、供销合作总社、市农资流通行业协会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提高农资消费环境安全度、农资经营者诚信度和农资消费满意度,切实维护农民利益,实现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开展“农村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活动、强化流通领域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工商市字[2007]204号)要求,南通市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办公室、江苏省南通工商行政管理局、南通市供销合作总社、南通市农资流通行业协会联合开展全市创建“农资放心消费示范店”评选活动。现将2010年全市创建“农资放心消费示范店”评选活动实施意见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2010年全市创建“农资放心消费示范店”评选活动实施意见
南通市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办公室 江苏省南通工商行政管理局
南通市供销合作总社 南通市农资流通行业协会
二○一○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