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供销总社
如皋市供销合作总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4年度报告
来源: 供销合作总社 发布时间:2015-01-08 08:13 累计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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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4年度报告

一、概述

2014年,如皋市供销合作总社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增强依法行政透明度,强化社会监督,服务群众的一个重要抓手,及时规范有序地开展工作,全面进行政务公开制度的梳理和完善,进一步丰富公开方式,加大监督考核力度,努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日常化。现将主要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健全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市社党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领导班子成员变动及时调整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由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为主体,办公室日常组织协调,大家广泛参与,分工协作,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运行。及时召开工作会议,督促落实。

(二)加强制度建设,规范信息公开

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对现有信息公开制度进行了一次全面系统的梳理和审查,重新修订了政务公开审核、责任追究等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并注重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实行责任追究,提高制度执行效果。

(三)规范公开程序,丰富公开形式

在信息公开工作中不断规范公开工作流程,保证公开机制充分发挥作用。任何一项工作的公开,从内容的提报、审核、发布、归档、监督检查等环节都实现程序化、规范化管理。对每个环节进行细化,明确提报责任人、提报时限、各级审核的权限、发布途径、形式、归档要求和具体时间等,形成封闭式、链条式的内部监管系统。

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不断丰富灵活多样的传媒载体,探索行之有效的公开方式。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设置相关模块,力求与政府和其他部门有关网站以及社会公众的互联互通。加强市社网站建设,及时发布公开相关信息,方便公众查阅。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我们通过市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6条,在市社机关网站发布信息120多条,在省总社网站、市委新闻网等媒体发布信息96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市供销社没有接收到书面、电话、邮件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没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2014年度市供销合作总社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申诉。

五、2014年度市供销合作总社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及改进措施

市社的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公开工作还存在许多不足,如公开的信息内容不够完整,公开时限不够及时,公开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对公开工作进行总结、规范和提升,深入扎实推进,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常态化的管理机制,不断扩大和巩固公开工作成果。

1、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把对公开工作的认识统一到市政府的要求上来,把信息公开作为改进机关作风、提升服务效能、塑造良好社会形象的重要途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方法,坚定不移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拓展公开渠道,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提升市社机关网站的服务功能,优化资源配置,进一步完善和拓展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重点抓好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对公开工作的参与和互动。全面强化如皋市政府门户网站在信息公开和便民服务中的各项功能,及时发布信息和反馈处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3、加强工作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全面提高有关人员能力和水平,为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4、加强监督检查,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实行责任追究,明确市社主要领导是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执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的通知》,强化日常监督检查。细化问责,对不严格执行信息公开相关制度,或对公开工作不作为的,要根据有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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