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如皋市供销合作总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如皋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以强化基层组织体系建设、推进产销对接、推动特色农产品产业化发展、促进乡村振兴为工作中心,不断深化综合改革,增强为农服务的综合实力,全市供销合作事业实现了新发展。现将一年来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 推动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持续深化
2021年,如皋市供销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文件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批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供销合作社服务乡村振兴暨综合改革专项试点总结交流会议精神,根据南通市供销社《关于下达2021年全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要求,结合如皋实际,制定了《关于2021年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的工作方案》,将各项综合改革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到相关科室,全力组织实施,全面完成了上级下达的综合改革重点任务,开创供销合作事业新局面。
二、加强基层组织体系建设
2021年,如皋市供销社着力改造提升基层社、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提档升级农村综合服务社,努力补齐为农服务短板。对众兴供销、吴窑供销、江长供销3家薄弱基层社进行了改造提升,依托基层供销社打造功能完备、设施齐全、机制健全、运行高效的乡镇为农服务综合体1家。领办了专业生产合作社3家,结合农药零差率集中配送工作助推部分农村综合服务社提档升级,推动众兴供销合作社建立健全“三会”制度,形成了基层社、综合服务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多种形式联合共建的新格局。
三、提升农产品流通服务水平
一是开展推介活动。5月份,如皋市供销社在江苏省农副产品展示展销中心共同承办了世界长寿乡——如皋特色农产品推介会,会上苏果超市授予中皋农产品供应链有限公司生鲜供应基地,该推介会的成功举办起到了很好的宣传推广效果,先后有多家采购商与参展企业达成合作意向。组织如皋农产品参加南通名优农产品进上海—老字号专场活动、2021长三角国际健康养老产业交易会等展示展销活动,提高如皋特色农产品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二是促进资源互通。积极与如皋农产品沪皋流通销售商会合作,发挥商会会员的渠道优势,拓宽如皋农产品的销售渠道。三是积极进行产销对接。打破固有模式,采用“请进来”与“走出去”的方法,开展形式多样的产销对接活动。先后邀请上海艺杏食品有限公司、中国供销冷链集团、上海供销社“中华老字号”精品集成店、中集冷链发展有限公司、无锡江南大厨房等企业来如考察,洽谈合作,其中如皋特色农产品进驻“中华老字号”精品集成店的合作意向已经达成。同时带领企业到北京、河北张家口、安徽桐城和黄山、浙江慈溪等地进行考察交流,为企业搭建平台,开展产销对接活动。
四、推动特色农产品产业化发展
如皋市供销社依托参股企业中皋农产品供应链有限公司推动农产品产业化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年公司年产10000吨蔬菜加工及冷链配送项目建设已经总体完成,公司在如皋黑塌菜加工的基础上,将农作物加工品类扩大到油菜花、西兰花、玉米、蚕豆、甜豌豆,全年加工冷冻蔬菜近5300吨。公司与和府捞面签订了产销合作协议,常年为和府捞面提供冷冻蔬菜,同时,产品出口法国、日本等国家。公司与南京农业大学、江南大学、上海海洋大学等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加强对农产品的加工开发研究,公司成为中国农村专业技术协会“江苏如皋黑塌菜科技小院”的依托单位。公司取得了HACCP质量体系认证、ISO22000质量管理认证和对外贸易许可证,为企业今后发展、推动农产品产业化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保证货源质量,公司与6家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签订购销合同,共同打造标准化黑塌菜种植基地3000亩。
五、 服务美丽乡村建设
根据《如皋市农药零差率集中配送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实施意见》,如皋市供销社负责督促农药配送主体做好农药集中配送及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等工作,协调处理农药集中配送工作出现的问题。配合实施主体在全市确定经营网点354个,全程公开透明,没有一例矛盾纠纷。在工作过程中,充分发挥监事会作用,多次组织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全市在小麦赤霉病防治、水稻病虫害防治中,配供服务面积共52万亩,零差率配供农药销售额1004.24万元,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113.71吨,有效地降低了农业生产成本,减少了农业面源污染,为建设美丽乡村作出了积极贡献。
六、壮大本级经济综合实力
一是认真组织职能科室,对资产进行逐一摸排、登记造册,做到底明数清。二是从化解改制遗留问题入手,明晰社有资产土地、房屋权属。三是对已出租资产,完善租赁手续,及时根据合同约定收取租金。同时想方设法盘活资产、不断提高资产使用率,增加收入。四是加强企业管理。在投资参股、资产处置等工作中,充分听取法律顾问意见,确保科学决策,严格依照法律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我们始终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加强对参股企业监管,开展审计监督,落实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