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供销总社
关于加强全市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的实施意见
来源: 供销社 发布时间:2020-06-28 14:34 累计次数: 字体:[ ]

关于加强全市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促进农业绿色发展,根据中央农业农村部《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要点》、南通市《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要点》(通农人居办〔2020〕1号)和省农委、省供销社《关于积极推广农药零差率统一配供模式的意见》(苏农业〔2017〕1号)、农业农村部《农膜回收行动方案》(农科教发〔2017〕8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8〕60号)等文件精神,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坚决打赢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收官之战,现就做好我市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乡村振兴战略重要论述精神为指导,推行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解决农业面源污染,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农业绿色发展为导向,实现农业投入品减量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模式生态化,坚持农业投入品可溯源、负增长、减量化和农业废弃物无害化、资源有效回收利用为主线,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综合利用”的思路,加强监督管理与政策扶持,培育回收利用企业,促动农户全面参与,逐步形成“农药统一配供和废弃包装物统一回收”、“废旧农膜回收利用”体系,有效防控农业面源污染,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切实推动绿色兴农。

二、目标任务

以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的收官任务为重要契机,督促生产经营主体严格执行《农药管理条例》和地膜国家强制性标准,加快构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与地膜回收利用网络,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形成多方合力,积极探索推进“七个统一”的农药零差率集中配送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模式、地膜减量替代、循环利用模式。组织好废旧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利用与处理,在全市基本建成“七统一”农药集中配送体系,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逐年提升,无害化处置率100%;通过2-3年的努力,在全市扶持培育一批规模大、辐射带动强的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加工企业,建立完善的废旧农膜回收利用体系,2020年底全市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率达到80%以上,到2022年力争90%。

三、重点工作

(一)农药配供与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

为确保我市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逐年提升,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各镇(区、街道)、村(社区)要严格按照皋政办发〔2019〕188号文件中七个统一的要求做好农药零差率集中配送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点的建设。各农药经营网点及镇级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点,要有单独固定的场地进行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存放,存放场地要做到三防(防雨、防渗漏、防丢失),要有统一的标牌、警示牌、管理制度、规范的进出台账,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要有专人负责。

各镇(区、街道)应认真落实《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五十八条之规定,督促农药生产者与经营者做好销售台账记录和履行农药废弃物回收的义务,并对本地农药经营网点履行义务的情况进行检查。对不执行农药采购台账、销售台账制度,不履行农药废弃物回收义务的,由市农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罚款,并由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经营许可证。

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方式:农药零差率集中配送试点的农药包装废弃物由配送主体进行回收;未列入农药零差率集中配送品种目录的农药包装废弃物,由各镇(区、街道)落实清运主体,将农药包装废弃物运送至市级临时归置点,清运及处置费用由各镇(区、街道)落实;收集时不得将农药包装废弃物与生活垃圾相混;全市范围内临时归置点收集的农药包装废弃物经压缩打包,必须进行100%无害化处置。

市设置的4个临时归置点,由市供销合作总社牵头,生态环境局、城管局共同确定。

(二)废旧农膜回收利用

严格执法监管,从源头控制农膜的市场准入。进一步加大国家强制性标准《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GB13735—2017)的贯彻执行力度,全市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厚度小于0.01mm的农用地膜,严查严办,坚决杜绝不达标地膜进入市场,从源头控制地膜面源污染的产生。

突出农膜使用与回收利用的信息采集工作。各地要重点摸清生产企业、销售主体、质量标准、回收方式、利用途径、土壤残留等情况,对农膜使用者、销售者和生产者进行有效监督引导,确保本区域内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率80%的目标任务有效落实。

促进工作机制创新,加强回收点管理。严格落实属地化管理责任,建立多方协调的农膜循环利用工作机制,健全残膜回收网络、多方式回收利用机制,加快推进全市农膜“资源-产品-资源”的循环利用体系建立。将农膜回收利用工作与农业生产、环境保护、市场监管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加快回收点的规范化建设,各镇(区、街道)废旧农膜回收点必须在本年度二季度完成建设并有效运行。回收点必须达到“五有”标准(即:有固定防渗场地、有统一标牌、有专门机构或人员负责、有废膜储有量、有规范台账)。切实加强回收点的管理,重点在环境整治、安全生产(特别是消防安全)、台账资料等方面抓好落实。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管理责任。各镇(区、街道)是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从建设生态文明、促进绿色兴农、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的高度,把农药零差率配供及废弃包装物回收、废旧农膜回收利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摆在突出位置,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在收官之年取得实效。

(二)加强政策扶持,落实奖惩措施。各级财政统筹安排相关资金,保证农药零差率配供及废弃包装物回收、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需要,并因地制宜探索建立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优惠政策。对农药零差率配供及废弃包装物回收、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的相关企业,在用地、用电、用水、信贷、税收和回收加工机具购置等方面,落实好国家已出台的相关政策,切实加大支持力度。对可享受财政政策奖励补贴的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废旧农膜地膜回收利用工作中行动不力、回收率不达标的,均实行一票否决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罚。

(三)加强督查考核,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把农药零差率集中配供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作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加强相关督查考核,各镇(区、街道)根据《废旧农膜回收工作月报表》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农膜地膜回收利用《百分考核标准》(见附表)的要求,每月5日前向市供销合作总社报送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农膜地膜回收利用工作进展情况。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合作总社开展实地检查督导,定期通报各地工作进展。

(四)加强宣传引导,形成良好习惯。各地要充分利用流动广播、宣传条幅、传单、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加大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企业及广大农民对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农膜地膜回收利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大面向基层的宣传力度,引导农民提升人居环境保护意识,形成群众自觉行为与生活习惯,做好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农膜地膜回收利用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有效防控农业面源污染,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乡村振兴。

附件:1.农膜地膜回收利用百分考核标准

      2.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百分考核标准

 

附件1

农膜地膜回收利用百分考核标准

考核内容

评价

项目

评价要点

分值

评分要求

基础工作

信息

报送

月度报表报送

6

按考核单位布置的任务及时报送,否则每次扣0.5

宣传力度

5

有宣传农膜回收利用的材料及媒体采用的稿件,每件得0.5分,最高5

回收点的建设与管理

有统一的标识标牌

2

显著、美观大方

有规范的堆放场所

2

固定场地,做到防雨、防渗漏、防丢失

有完善的规章制度

2

规章制度上墙

有专门人员

2

有专门人员回收管理

有计量设备

2

有标准的计量器具

有消防设施

2

有效的消防、安全设施

有台账

2

有规范的进销台账、农膜回收与去向记录

综合评价

回收利用成效

农膜地膜回收率

45

镇(区)健全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网络,回收利用率达到80%方可得分

现场

观感

村居周边环境无废弃农膜

10

市级抽查达标得基本分。考核发现每处扣0.5分,无保留分值

田间、棚边、沟渠河边无废弃

20

市级抽查合格得基本分。考核发现丢弃、污染环境的每处扣5

加分项目

试点与实效

降解膜推广

5

有试验总结、可复制、可推广、操作性强(3分)

培植废旧农膜回收加工企业

有一定的规模和企业法人资质、完善的台账资料(3分)

附件2

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百分考核标准

考核内容

评价项目

评价要点

分值

评分要求

基础工作

政策落实

实施方案

5

有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方案或具体的实施措施意见

《条例》执行

5

落实《农药管理条例》规定,辖区内农药经营者未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的,每处扣5

管理台账

5

有保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有效运行的考核管理台账(5分)

舆论宣传

5

有宣传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与处置的资料及媒体录用的稿件,每件得1分,最高5

措施落实

落实清运主体

10

落实农药包装废弃物清运主体

落实专项费用

10

落实农药包装废弃清运、处置费用

镇级回收点的建设

有统一标识标牌、有规范的场所

5

有符合规定的集中场所(3分);有预处理设施或具备临时存放条件(2分)

台账记录

10

有农药包装废弃物集中的入库记录(5分);存库及出库记录(5分)

有专人管理、有完善的管理制度

5

有专人管理(1分);有完善的管理制度(1分);有安全有效运行措施(3分)

实地考核

现场观感

村居周边无丢弃

20

南通考核抽查达标得基本分;市级考核发现1处扣10分,无保留分值

田间、棚边、沟渠河边无丢弃

20

南通考核抽查合格得基本分;市级考核发现1处扣10

加分项目

试点与实效

农药包装废弃物统一回收试点

5

有试点工作总结,工作机制可复制、可推广、操作性强(2分)

出台财政扶持政策

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与处置,以文件为准(3分)

注:考核标准的指标解释

    1、回收率:本地区各网点回收统计总数量/本地区农业投入品的使用量*100%。回收量以各网点回收的台帐资料为依据;使用量按销售量(农膜可按更新频次折算)或使用面积进行合理的推算。测算数据要有与相关台帐资料相应的来源或可靠、专业的调查数据为准。销售量无法统计、推算结果偏差不正常且不能说明原因的,考核时将根据所在地的农业种植或使用面积按全市的平均用量进行推算,作为使用量的考核数据。

    2、回收点设置要求:门头或室外有明显的标识(如****回收点)、标准的回收桶(农膜与其他可再生资源可用垃圾桶);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专用桶应有盖、设置在室内并有专用的警示(有毒有害标识)和不得混入生活垃圾(如饮料瓶、日用生活包装袋等)。回收网点应有记录台账并规范记录。回收网点有环保与安全设施。回收点废旧农膜不可以与农药包装废物存放在同一空间。

    3、台账:回收点的台账应记录回收的来源、品种、数量等,解交的去向、数量、品种等,镇(区、街道)应有本地区农药包装废弃物、农膜地膜回收网点的基础资料、管理考核记录(包括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要求等)及各回收网点的运行数据统计资料等。

    4、现场调查(观感):在随机抽取的位置或回收、经营网点连续调查或观察,通过调查问询相关人员对有关政策的了解程度、观察农膜地膜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在观察位置丢弃失控与管理缺失的情况进行评价。

现场调查的方法是指通过向任意的3名农户或消费者询问对农膜地膜回收利用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政策的了解情况、是否熟知附近的回收网点、购物消费时是否得到经营网点的告知与宣传等进行提问。

现场观感的方法是指在村居周边和随机抽取的位置连续调查或观察各3个不同的地方,对农膜地膜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在观察位置丢弃失控、管理缺失的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村居周边3个地方指村委会和2个农户居民住宅的周边。随机抽取的位置指村居周边以外的田间、棚边、沟渠河边等不同类型的3个位置,包括但不局限田块、沟(塘)渠、河道、桥头、道路(边)、荒地等。观察位置包括观察者停留的脚下及周边视觉触及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