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索引号: 014226035/2023-00006
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通知
发布机构: 如皋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3-01-13
发布日期: 2023-01-13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如皋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如皋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来源: 如皋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3-01-13 10:25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了落实自然资源部行政机关出台重大政策措施,实行政策措施文件与发布解读方案,发布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批,我局根据相关要求制定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如下:

一、凡是行政机关拟定文件涉及社会法人、社会团体和人民群众的行政行为,必须依据法律法规所赋予自然资源管理权限为准绳,必须依法依规。

二、加强规范行政机关重大文件管理工作,维护国家权益和社会法人、社会团体以及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强文件审核、审批、发文保管的管理工作,确保文件依法依规的合法性。

三、凡是行政机关拟定文件涉及社会法人、社会团体和群众利益的行政行为,必须经法规科室审核把关,方可行文。

四、法规科对涉及社会法人、社会团体和群众利益的文件 ,负责审核签署发文意见,并对文件内容特定名词、专业术语赋有解释权。

五、加大问责追究制度,凡是未按规定程序而发放文件造成的不良影响,由具体拟稿单位负责承担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