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妇联
妇联机构职能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3-18 00:00 累计次数: 字体:[ ]

市妇联是市委领导下全市各界妇女的群众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之一,是团结、教育、带领广大妇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力量。其机关主要职责是:

1.贯彻党的妇女儿童方针、政策,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团结、教育全市广大妇女以及各类妇女组织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

2.紧密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团结、动员、组织广大妇女积极投身两个文明建设,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

3.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思想,教育、引导广大妇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表彰各类妇女先进典型,积极推动和开展对妇女的科技文化及生产劳动技能的培训,全面提高妇女素质。

4.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宣传、贯彻执行有关妇女儿童的法律、法规;组织调查研究涉及妇女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向党和政府反映社情民意,提出对策建议;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政策和行政措施的制定,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5.组织指导各级妇联开展为妇女儿童服务工作,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推动全社会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

6.指导妇联依据《章程》和妇女代表大会的决议,开展妇女儿童工作;联系团体会员并给予工作指导;加强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以及海外侨胞妇女的联谊,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的完成;组织开展同外国妇女和妇女组织的友好交往,增进了解和友谊,加强合作。

7.承担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

8.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有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