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2610-7/2020-00053 | ||||
分类: | 其他\其他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如皋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文号: | 皋发改〔2020〕57号 | ||||
成文日期: | 2020-04-23 | ||||
发布日期: | 2020-04-27 | ||||
有效性: | 有效 | ||||
名称: | 关于贯彻落实全省旅游景区实施阶段性门票价格优惠的通知 |
市各有关旅游景区: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更好发挥旅游消费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根据《关于转发全省旅游景区实施阶段性门票价格优惠的通知》(通发改价格〔2020〕156号)文件要求,经征求相关景区意见,现就我市旅游景区门票价格实施阶段性优惠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阶段性降低景区门票价格。自2020年5月1日起至2020年5月31日,如皋水绘园风景区和如皋定慧禅寺门票价格各下浮10%。
二、落实特定旅游消费群体门票减免政策。落实《江苏省景区门票和相关服务价格管理办法》规定,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景区,对未成年人、全日制在校学生、老年人、现役军人、残疾人等特定旅游消费群体实行门票价格优惠政策。自新冠肺炎疫情结束之日起,向全国医务人员免费开放一年。
三、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旅游景区可参照上述政策,自行制定门票减免优惠政策。
四、各相关景区要充分认识景区门票价格实施阶段性优惠对于促进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的重要意义,认真做好2020年5月景区实际执行门票价格公示等工作。在开展门票价格优惠,拉动旅游市场复苏的同时,要高度重视景区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制定疫情防控、游客限流、预约参观、线上购票、交通疏导、客流管控、食品卫生、消防安全等各项应急管理预案,坚决杜绝出现部分节点游客拥堵、长时间排队聚集、出入口交通堵塞等不安全因素。
五、各景区请于6月2日前将5月份惠民效果报市发改委价费科。
(联系电话:87651367;邮箱:sfk87635615@163.com)
如皋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如皋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02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