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发改委
索引号: | 01422610-7/2023-00315 | ||||
分类: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其他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如皋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文号: | 皋发改〔2023〕101号 | ||||
成文日期: | 2023-12-13 | ||||
发布日期: | 2023-12-13 | ||||
有效性: | 有效 | ||||
名称: | 关于调整江苏省如皋中学公寓式管理女生宿舍收费标准的通知 |
关于调整江苏省如皋中学公寓式管理女生宿舍收费标准的通知
江苏省如皋中学:
你校《关于申请调整女生宿舍楼收费标准报告》收悉。
鉴于近年来你校对原有实行公寓式管理女生宿舍楼进行加固改造,成本大幅增加。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江苏省定价目录>的通知》(苏发改规发〔2023〕3号)、《省物价局、省教育厅转发国家发改委、教育部关于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0〕336号)、《关于调整中小学杂费标准和普通高中招生收费实行并轨的通知》(苏教财〔2000〕39号 苏财综〔2000〕88号 苏价费〔2000〕167号)等文件规定,经成本调查和集体审议,现对你校公寓式管理女生宿舍收费标准予以调整(具体标准详见附件)。
你校必须严格按规定标准执行,并将收费标准予以公示。对于家庭困难等特殊学生,学校要按照相关政策给予减免。住宿费属服务性收费。票据使用须按相关规定执行,收支必须单独核算。严禁将服务性收费用于学校的其他支出。
本通知从2023年秋季学期开始执行。此前与本通知不符的有关文件、规定,自本通知执行之日起同时废止。
附件:江苏省如皋中学公寓式管理女生宿舍收费标准
如皋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如皋市教育局
2023年12月13日
关于调整江苏省如皋中学公寓式管理女生宿舍收费标准的通知(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