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发改委
关于报备如皋金茂置业.金茂国际住宅小区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标准的通知
来源: 物价局 发布时间:2014-11-07 00:00 累计次数: 字体:[ ]

皋价发〔2014〕170号

如皋市正翔商业广场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报备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

   根据《省物价局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价规〔2013〕4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如皋市普通住宅公共物业服务等级标准〉(试行)和〈如皋市普通住宅公共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皋政办发〔2010〕132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同意对你公司与如皋金茂置业有限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如皋金茂置业.金茂国际住宅楼前期物业公共服务收费标准予以备案,备案标准为:多层住宅0.80元/平方米.月,高层住宅1.20元/平方米.月,公共能耗费按实分摊。

   你单位必须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服务内容、收费项目、标准及收费办法应在经营场所或服务地点醒目位置公布,并严格按照物业服务合同有关要求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自觉接受业主和物价部门监督。原《关于金茂国际一期、二期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皋价发[2011]90号)文废止。

   附件:如皋市前期物业公共服务收费标准备案表

                                 

                            2014年11月7日

抄送: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物价局检查分局

附件:

如皋市前期物业公共服务收费标准备案表

物业服务企业名称:如皋正翔商业广场管理有限公司

物业服务

企业负责人

周恬良

联系电话

81700333

备案住宅

小区名称

金茂置业.金茂国际

备案住宅        小区地点

如皋市中山西路1号

物业服务等级

收费标准

综合管理服务等级

三级

收费标准

0.18

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等级

三级

收费标准

0.25

公共区域清洁卫生服务等级

三级

收费标准

0.12(多层)

0.18(高层)

公共区域绿化日常养护服务等级

三级

收费标准

0.5(多层)

0.8(高层)

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保养、维修服务等级

二类

收费标准

0.19(多层)

0.6(高层)

收费标准合计(元/平方米.月)

1.24(多层)1.91(高层)            

备注:实际住宅前期公共物业服务费按多层0.80元/平方米.月、高层1.20元/平方米.月收取,公共能耗费按实分摊。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保养、维修含公用部位、电梯、排水系统、供水系统、公共照明系统、消防系统、智能化系统、避雷系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