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发改委
索引号: | 01422610-7/2023-00106 | ||||
分类: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其他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如皋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文号: | 皋发改〔2023〕38号 | ||||
成文日期: | 2023-04-27 | ||||
发布日期: | 2023-04-28 | ||||
有效性: | 有效 | ||||
名称: | 关于我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 |
关于我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我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
有关事项的通知
南通中油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如皋市益有管道燃气有限公司:
我市2022年冬季月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已到期。鉴于2023年非冬供期间天然气上游价格政策尚不明确,2023年4月1日起我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暂按《关于调整我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的通知》(皋发改〔2023〕25号)文件规定的4.09元/立方米(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最高销售价格)执行。待非冬供价格政策明确后,重新测算,新价格从2023年4月1日气量起与用户清算,多退少补。
如皋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