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发改委
索引号: | 01422610-7/2023-00316 | ||||
分类: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其他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如皋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文号: | 皋发改〔2023〕102号 | ||||
成文日期: | 2023-12-13 | ||||
发布日期: | 2023-12-13 | ||||
有效性: | 有效 | ||||
名称: | 关于制定如皋市第一中学新建公寓式管理学生宿舍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 |
关于制定如皋市第一中学新建公寓式管理学生宿舍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
如皋市第一中学:
你校《关于申请核定新建学生公寓楼收费标准报告》收悉。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江苏省定价目录>的通知》(苏发改规发〔2023〕3号)、《省物价局、省教育厅转发国家发改委、教育部关于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0〕336号)、《关于调整中小学杂费标准和普通高中招生收费实行并轨的通知》(苏教财〔2000〕39号 苏财综〔2000〕88号 苏价费〔2000〕167号)等文件规定,经成本调查和集体审议,现制定你校新建两幢公寓式管理学生宿舍自理楼9A、自理楼9C收费标准(试行)(具体标准详见附件)。
你校必须严格按规定标准执行,并将收费标准予以公示。对于家庭困难等特殊学生,学校要按照相关政策给予减免。住宿费属服务性收费。票据使用须按相关规定执行,收支必须单独核算。严禁将服务性收费用于学校的其他支出。
本通知从2023年秋季学期开始执行,试行期二年。试行期满后,由你校提出核定正式标准申请,经成本调查后,制定正式标准。
附件:如皋市第一中学公寓式管理学生宿舍收费标准
如皋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如皋市教育局
2023年12月13日
附件:
如皋市第一中学公寓式管理学生宿舍收费标准
宿舍 |
宿舍 间数 |
每间 住宿 人数 |
宿舍配置情况 |
收费标准 (元/生.学期) |
备注 |
自理楼9A 自理楼9C (2幢) |
52 |
4 |
独立卫生间、洗浴间、空调、钢木床、橱柜、洗漱台、热水器等 |
350 |
试行期 二年 |
100 |
6 |
空调、钢木床、橱柜、洗漱台等 |
300 |